未成年人辦理房產證是可以。
但是辦理時須提交其監護關系證明和監護人身份證明,并在《房地產證》上備注其法定監護人姓名。由于未成年人為沒有民事行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為能力的人,因此在處理該房地產時必須符合有關法律規定。
謝謝
可以。《房屋登記辦法》第十四條 未成年人的房屋,應當由其監護人代為申請登記。
監護人代為申請未成年人房屋登記的,應當提交證明監護人身份的材料;因處分未成年人房屋申請登記的,還應當提供為未成年人利益的書面保證。
關于未成年人的房屋登記問題
自然人的民事行為能力是指自然人通過自己的行為取得民事權利、承擔民事義務的能力。我國《民法通則》第十一條規定:“十八周歲以上的公民是成年人,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可以獨立進行民事活動,是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十六周歲以上不滿十八周歲的公民,以自己的勞動收入為主要生活來源的,視為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第十二條規定:“十周歲以上的未成年人是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可以進行與他的年齡、智力相適應的民事活動;其他民事活動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征得他的法定代理人的同意。不滿十周歲的未成年人是無民事行為能力人,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民事活動。”
同時,為了保護未成年人的合法權益,法律還設置了監護制度。《民法通則》第十六條規定:“未成年人的父母是未成年人的監護人。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經死亡或者沒有監護能力的,由下列人員中有監護能力的人擔任監護人:(一)祖父母、外祖父母;(二)兄、姐;(三)關系密切的其他親屬、朋友愿意承擔監護責任,經未成年人父母所在單位或者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同意的。對擔任監護人有爭議的,由未成年人的父、母的所在單位或者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在近親屬中指定。對指定不服提起訴訟的,由人民法院裁決。”
申請房屋登記行為是當事人的民事行為,需要申請人具有相應的民事行為能力。而未成年人作為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或無民事行為能力人,無法獨自完成申請行為,其房屋登記行為必須由監護人代理,即法定代理。因此,本條規定未成年人的房屋應當由其監護人代為申請登記。有些城市登記部門在辦理未成年人的房屋登記時,將監護人的相關信息在登記簿和權利證書上進行附記。為了證明監護人的監護身份,本條同時要求監護人提供能夠證明其監護人身份的證明,如父母的身份證明、公證文書、法院的法律文書等。希望有所幫助。
您好,
您的意思是“未成年人可以去房管局辦理房產證嗎?”還是“ 未成年人可以登記為房產證的權利人嗎?”
1、如果是第一個問題,那么不可以,因為按照我國《民法通則》之規定,辦理房產證這是內容較為復雜、程序較為繁瑣的事項。未成年人的年齡、智力、經歷通常難以勝任。所以未成年人不能從事,房管局也不會受理。未成年人可以做一些比較簡單,涉及經濟數額比較小的行為。
2、第二個問題,未成年人可以登記為房產證的權利人,成為房主,但是要由監護人代為辦理。
如果是第二個,您可以按照以下步驟去完成
一:房子可以落在未成年人名下.
二:未成年人不具備民事行為能力,由其監護人代為辦理相關手續.那著大人和小孩的身份證和戶口本,還有小孩的出生證明,前往當地公證處辦理監護人公證,由監護人代為辦理簽署合同及辦理房產證等事項.
三:如果是全款,可以房子只落小孩一個人名字,如果想貸款,因為小孩不具備還款能力,房本上必須添加大人.
希望能夠幫助到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