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根據《經濟適用住房管理辦法》及《建設部、監察部、國土資源部關于制止違規集資合作建房的通知》規定國家允許存在特殊情況的單位或公司進行集資建房,這類房產可以辦產權證書,但不能辦土地證。
集資建房,一般是不能進行買賣的,因為其屬于集體財產權,也叫小產權的。這類產權沒有獨立產權證,不能在市場上交易。沒有房產證的,希望能采納
土地使用證、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建筑工程開工證、商品房銷售(預售)證。五證齊全就可以拿到房產證了。
單位集資建房的房產證有兩種情況: 一種情況是單位辦理的是大產權證,也就是國家房產管理部門發放的國家認可的房屋所有權證,這樣的房產證與正常的商品房的房產證的公示效力是一樣的,當然沒有什么風險。 另一種情況是單位辦理的是
還建房是可以買的,但是也有一定的風險性,還建房是5年之后才能辦理兩證的,當時買房的時候一定要對方開清楚數據和合同,買這種便宜的房子本來就存在一點風險性,敢買的人都買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