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覺得買轉揭的房子會存在著一些隱性風險。主要在于過戶的方式,假設你是買方:其一如果是直接更名的方式(即賣方關于房屋的剩下按揭你原本不動接過來,然后把首付款及差價還給賣方),這是最便捷的,只是這樣辦手續非常麻煩,需要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比如交易所或產權登記中心)、銀行、賣方、買方,有時還需要開發商幾方相互配合操作才有辦法,只是要同時召集這幾方來辦難度很大。所以就有以下方式:
你幫賣方先把銀行余款還上,等房屋解押后,再來辦過戶與按揭手續,但是這樣的話你的風險會比較大,因為存在著等房屋解押后,房東反悔,不想賣房,這樣你的解押款追回的程序非常麻煩(經常弄到法院去),有的人甚至一解押,邊打官司一邊把房子都賣了,到時候根本追不回錢的都有。
所以采用此種方式,最好不要自己去墊錢,而去找房地產置業擔保公司,由他們作為中間人提供資金,來進行操作,這樣比較安全,交易不成賣方錢也拿不走。只是這樣要付擔保公司一定的擔保金額(擔保金的利息)
最后一種應該說是最好的,就是房東自己有余錢,可以先解押,然后同時與你簽定合同,等解押后再過戶并辦理按揭,以及違約責任等。這樣等他的產權證辦出來后過戶,你的風險就小的多了,不過也存在著解押沒有及時,一直拖等,那要在合同中寫清楚就可盡量預防及避免。從房東而言,他會提高定金的數額,讓你不容易反悔,如果他解押完你不買,那要賠償雙倍定金。
你好。
1,剛買的按揭房屋是可以賣的,但是在買賣之前是需要先將銀行的剩余房貸貸款還清,然后再去房產局解押,撤銷抵押辦理出房產證后,買賣雙方再去房管局辦理房產證過戶手續就可以了。還銀行貸款的錢看個人情況,可以自己拿錢去解押,也可以要求買方墊付,然后從過戶完成后扣除。
2,房產過戶是指通過轉讓、買賣、贈予、繼承遺產等方式獲得房產,去房屋權屬登記中心辦理的房屋產權變更手續。即產權轉移從甲方轉移到乙方的全過程。房產過戶有幾種不同的情形,有繼承的房產過戶、贈與的房產過戶、二手房過戶等。
希望可以幫到你!
分析如下:①賣方客戶自行還完剩余按揭款項,取得產權證即可與買方簽定正式買賣合同并在房產交易中心登記;
②轉按揭,即買賣雙方由擔保公司擔保進行買賣交易,買方另行申請按揭額度,申請的按揭額度可以等于、大于、小于賣方未還完的款項。
③買方替賣方還清剩余款項,但賣方應將出售、解押、過戶、抵押登記等相關手續公證給中原聯合或買賣雙方共同信任的第三人。
④中原聯合代收買方客戶首期款并墊資替賣方客戶解押,但買賣方客戶將出售、解押、過戶、抵押登記等相關手續公證給中原聯合,中原聯合收取代墊款項收益。此種情況一般應于賣方客戶簽定專任委托,差價部分歸中介方所有。
以上方式不含已竣工但尚未辦理產權證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