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共有的,房產證也可以寫你一人或是兩個人的名字!
房產是結婚前購買的,產權證只寫了一個人的名字,現在要把丈夫(或妻子)的名字加上去,就要交3%的契稅。契稅不是新的稅種,早就有的了,只是這種征收法是新增加的,大家給它起名“婚前房產加名稅”,也許是好懂吧。至于其法律依據,我
你們的結婚證,戶口本,身份證到房產局交易中心辦理一張房產證共有權證。沒有什么契稅。只有工本費,需要交登記費:住宅80元/套,非住宅550元/宗,權證工本費10元;配圖費40元;登報公告費136元(婚后購買的免公告);稅費
婚姻和房子的關系被丈母娘緊緊的捆在了一起,也由此許多年輕人在結婚前,女方就要求把名字寫進房產證。 她們可能不知道婚前房產證加名形同買賣是要交不少稅費的。沒有結婚需要在房產證上加名字!會將視為房屋買賣,需要交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