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條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房產稅暫行條例》(以下簡稱《條例》)第十條和規定,制定本細則。
第二條 凡座落在本市城區..." />
實際取得租金之日起發生房產稅納稅義務;出借的, 自出借之次月起由使用人代繳納房產稅。房地產開發企業自用的商品房,自房屋使用之次月起繳納房產稅。對此,國家稅務總局《關于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有關政策規定的通知》(國稅發〔
房產稅按年征收、分期繳納。納稅期限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規定。所以,各城市的征稅時間并不一致。房產稅征收期限可結合房屋情況咨詢當地房管部門或稅務部門
房產稅實行按年計算、分期繳納的征收方法,具體納稅期限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確定。各地有點不同,有按季度的3、6、9、12月交,有按半年的上半年5月、下半年11月,具體的可咨詢當地地稅局。房產稅和土地使用稅的申報
從價計征的計算從價計征是按房產的原值減除一定比例后的余值計征,其公式為:應納稅額=應稅房產原值×(1-扣除比例)×年稅率1.2%從租計征的計算從租計征是按房產的租金收入計征,其公式為:應納稅額=租金收入×12%沒有從價計
稅法規定:房產稅的納稅有以下情況 1、產權屬于國家所有的,由經營管理單位納稅;產權屬集體和個人所有的,由集體單位和個人納稅。 2、產權出典的,由承典人納稅。 3、產權所有人、承典人不在房屋所在地的,由房產代管人或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