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合同書
甲方:
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自愿訂立本勞動合同。
一、合同期限 合同期限:
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二、工作內容及要求
乙方根據甲方要求,從事水利工程施工、工業與民用建筑工作。甲方可根據工作需要和對乙方業績的考核結果,按照合理誠信原則,變動乙方的崗位,乙方服從甲方的安排。
三、工資福利與社會保險待遇
1、甲方根據企業經營效益、上級主管部門工資套改標準等合理套改乙方工資。
2、乙方工資調整,獎金、津貼、補貼和福利待遇按照公司統一規定標準同等執行享有。
3、甲方為乙方及時足額繳納養老保險金、醫療保險金和工傷保險金,其個人繳納部分由甲方從乙方工資中代扣代繳。
4、乙方取得注冊建造師資格證并注冊甲方成功后,甲方將為其繳納住房公積金。
5、甲乙雙方解除、終止勞動合同時,甲方應按有關規定為乙方辦理社會保險相關手續。
四、勞動紀律
1、乙方應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和甲方規定的各項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自覺服從甲方的管理與人事調度。
2、甲方依法制定的勞動紀律和規章制度,乙方須自覺遵守,服從甲方管理,聽從工作安排,堅守工作崗位,維護甲方的榮譽和形象。
五、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續訂
1、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的,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本合同相關內容。
2、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3、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①、不積極履行工作職責,不能勝任本職工作的;
②、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甲方規章制度的;
③、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④、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或勞動教養的。
4、甲方瀕臨破產進行法定整頓期間或者生產經營發生嚴重困難,可以解除本合同。
5、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隨時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甲方應當支付乙方相應的勞動報酬并依法繳納社會保險。
①、甲方以**、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②、甲方不能按照本合同規定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提供勞動條件的。
6、本合同到期,勞動合同即行終止。甲乙雙方經協商同意,可以續訂勞動合同。
7、本合同期滿后,雙方仍存在勞動關系的,甲方應與乙方及時補簽或續訂勞動合同。乙方符合續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條件的,甲方應與其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8、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出現法定或約定的終止條件或甲方進行企業改制,本合同終止。
六、勞動爭議處理 甲乙雙方執行本合同發生爭議,可以向本企業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無效,當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按企業勞動爭議處理有關規定向當地勞動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當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七、其它事項
1、合同期間內,乙方應注意人身安全,嚴格遵守法律法規,不得參與任何違法活動,由此造成的損失和責任由乙方自行負責,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2、乙方不參與甲方體制改革的職工身份臵換。
八、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后生效。一式叁份,雙方各執一份,一份留上級主管部門備查。
甲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或 (委托代理人):(簽名)
建筑施工企業用工勞動合同范本如下:
(適用于建筑施工企業)
甲方
乙方
簽訂時期 年 月 日
甲方 法定代表人
企業地址
施工地址
工商注冊機關
乙方 居民身份證號
出生日期 年 月 日
家庭住址
郵政編碼
戶口所在地 省(市) 區(縣) 鄉鎮 村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有關規定,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一致,自愿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勞動合同期限
第一條 勞動合同期限(甲乙雙方選擇適用)
( )1、有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本合同于 年 月 日生效,于 年 月日終止。其中試用期至 年 月 日止。
( )2、以完成一定工作為期限的合同。
本合同生效日期為 年 月 日;以乙方完成工作任務為合同終止時間。
( )3、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本合同于 年 月 日生效,于法定或約定的解除(終止)合同的條件出現時止。其中試用期至 年 月 日止。
二、工作內容和工作時間
第二條 甲方招用乙方在 (項目名稱)工程 中擔任 崗位(工種)工作。乙方的崗位(工種)上崗證號碼為 .
第三條 甲方安排乙方執行下列第 種工作時間制度。
()1、執行定時工作制(乙方每日工作8小時,每周工作40小時)。
()2、執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乙方每月工作不超167.4小時)。
()3、執行不定時工作制(在保證完成甲方工作任務情況下,乙方自行安排工作和休息時間)。
第四條 實行計時工資制的,甲方安排乙方加班,應符合律、法規的規定。甲方安排乙方在日法定標準工作時間以外延長工作時間的,應支付不低于工資的150%的工資報酬。甲方安排乙方在休息日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應支付不低于工資200%的工資報酬。甲方安排乙方在法定節日工作的,應支付不低于工資300%的工資報酬。
三、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第五條 甲方應當在乙方進入施工現場當天對乙方進行入場三級安全教育,并組織對乙方學習成果的書面考試,考試結果甲方應保存在施工現場備查,考試不合格的不得在現場施工。
甲方應當對從事電氣焊、土建、水電設備安裝等特殊工種的乙方進行崗前培訓,乙方取得相應的操作證書方可上崗。
第六條 甲方根據生產崗位的需要,按照國家勞動安全、衛生的有關規定為乙方配備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發放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
甲方為乙方提供的宿舍、食堂、飲用水、洗浴、公廁等基本生活條件應達到安全、衛生要求,其中建筑施工現場要符合《建筑施工現場環境與衛生標準》 (JGJl46—2004)。
第七條 甲方將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建立安全生產制度;乙方應當嚴格遵守甲方的勞動安全制度,嚴禁違章作業,防止勞動過程中的事故,減少職業危害。
四、工資保險待遇
第八條 雙方約定的工資不得低于政府頒布的當地最低工資標準和本企業工資集體協商的最低標準。
1、計時工資 乙方在試用期間的工資為每月(日) 元,試用期滿后月(日)工資為 元。
2、按工程量計付工資
(1)按工程量單價 計取工資;
(2)按工程量總量 總價 計取工資。雙方約定的工程量單價不得低于xxx省建設工程定額人工費標準。實行按工程量計付工資的,每月支付工資額不得低于當月完成工程量的70%。甲方應在每月 日前以貨幣形式計發乙方的工資,并由乙方簽字確認。
甲方在勞動合同終止、解除后5天內應當一次性付清乙方的工資。
甲乙雙方對工資支付的其他約定:
第九條 甲方應為乙方辦理養老保險、工傷保險和醫療保險手續,并為乙方繳納養老保險、工傷保險和醫療保險費用。
五、勞動紀律和勞動合同的解除
第十條 乙方應嚴格遵守甲方的各項規章制度、勞動紀律和安全技術操作規程。
第十一條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 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三)嚴重違反總包單位和甲方的施工現場安全管理規定及施工質量管理規定的;
(四)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第十二條 乙方解除本合同,應當提前 日(3天以上30天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不得擅自離職。
六、當事人約定的其他內容
第十三條 乙方違法解除勞動合同,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四條 甲乙雙方約定的其他內容:
七、勞動爭議處理及其他
第十五條 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應當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60日內向有管轄權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促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自接到裁決書之日起15日內向當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六條 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作為本勞動合同的附件,與勞動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七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或國家、江西省規定相悖的,按照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八條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 乙方(簽字或蓋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簽字或蓋章)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使用說明
一、建設行業企業與農民工簽訂勞動合同時,凡需要雙方約定的內容,經協商一致后填寫在相應的空格內。第一條、第三條中,雙方在約定的事項前括號內畫“√”,并填寫日期。簽訂勞動合同,甲方應加蓋法人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及乙方應簽字或蓋章,其他人不得代為簽字。
二、本合同應使用鋼筆或簽字筆填寫,字跡清楚,文字簡煉、準確,不得涂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