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買的,如果自用的話。 小產權房占用的是集體土地,按照現行法律,這類土地只能用于農業生產或者作為農民的宅基地,土地使用權不得出讓、轉讓或者出租用于非農業建設,它沒有產權,更沒有國家的土地使用證和預售許可證,因此小產權就是沒產權。
如果購買,需要注意:1、看小產權社區的規模。要是只有一兩幢房,建議小心一些為妙。如果有三幢以上的,放心買好了,要真的拆除或整治,國家還真不好下手。2、既然在乎這小產權房的便宜,說明你是剛需,不是投資。小產權房可以解決居住問題,不適合投資。買了住住而已,沒問題的。 3、盡量買交了房的現房,該簽的各種協議都簽好,交款的憑證之類的都留著。不要買所謂小產權房的”期房“,小產權房本來就是非法的,期房更加有風險。
你好
首先應當明確小產權房有兩種:
一種是在集體建設用地上建成的,即“宅基地”上建成的房子。法律是允許鄉村集體組織在集體土地上建造住宅的。只要依法辦理了相關審批手續,就是合法建筑。
另一種是在集體企業用地或者占用耕地違法建設的。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的規定,農民集體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權不得出讓、轉讓或者出租用于非農業建設。因此,并非只要是小產權房就是非法建筑。
非法的不能購買,那合法的是否可以購買和轉讓呢?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的相關規定,農村宅基地屬于集體所有,村民對宅基地也只是享有使用權,農民將房屋賣給城市居民的買賣行為不能受到法律的認可與保護,也就不能辦理土地使用證、房產證、契稅證等合法手續。由此可見,小產權房是不能向非本集體成員的第三人轉讓或出售的。但這并不是說小產權房就不能轉讓,而是說其轉讓或銷售的對象是有限制的,只能在集體成員內部轉讓、置換。
它的法律風險在哪呢?前面已經詳細論述了由于小產權房的特殊法律屬性,使得小產權房的流通轉讓存在很多的限制,因為小產權房只具備了普通商品房的使用性質,但不具備普通商品房的法律性質,其并不是商品房。所以,法律法規對商品房的相關規定和制度對小產權房是無效的,人民法院也就不能適用商品房買賣的法律規定及司法解釋處理涉及小產權房的案件,購房人的權益很難得到維護。
同時,由于購買小產權房的合同是無效的,因此根據法律規定購房人只能要求開發商退還購房款并按銀行同期貸款利率支付利息等。但是根據目前已有的案例來看,如果購房人明知所購房屋是小產權房仍然購買的,由于己方有過錯,可能人民法院就不會支持其要求賠償損失的請求。而且即使開發商違約,由于合同無效,購買人的權利也無法得到保障。由于小產權房不受法律認可,也不用在房管部門備案,不在政府機構監管范圍內,因此在使用房屋的過程中,如果遇到一些房屋質量問題、公共設施維護問題,其救濟途徑就非常有限。
同時,由于所購小產權房得不到法律的認可和保護,沒有得到國家房地產主管部門的批準,無法辦理合法的產權手續,購買后也不能合法轉讓過戶。這對房屋的保值和升值也有很大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