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置房是指因城市規劃、土地開發等原因進行拆遷,而安置給被拆遷人或承租人居住使用的房屋。通常是在人民政府實施土地儲備地塊、非經營性公益性項目..." />
使用面積是每套住宅戶內除墻體厚度外全部的凈面積的總和。其中包括臥室、起居室、過廳、過道、廚房、衛生間,儲藏室、壁柜(不吊柜)、戶內樓梯(按投影面積)、陽臺。斜面屋頂結構的房間,層高低于2.20米的部分不計入面積。
所謂的70年是指普通住宅用地國家出讓的權限不是所有權,是使用權,就是說把地借給開發商用70年。通俗的說:土地是國有的,不能買賣,你買了房子,70年是你的使用年限,但是70年之后國家也不會收回的,如果70年后當地政府或者有
房產權屬登記證明,其實就是將這個房子記錄在案,也就是說你的房子是已經被記錄過的,而且是合法的。同時權屬登記證明也是為了證明這個房子是你所有,而不是他人所屬的,這份兒證明還是比較重要的。
房屋產權證就是對房產權利的證明,是屬于證載人所有和處置的,如果有抵押等相關信息,也會記載在上面。有的地方是房產證和土地證分開的,分別有房產證,土地證
提取公積金不是按是否“拆遷拿安置房”為提取的依據。而是按是否按購房、在本地就業、私房改建等規定實行。所以情況要看能否符合上述情況,能符合則可按規定提取,否則就不能提取。 具體搬遷是直接分配安置房,還是拿安置費購安置房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