樓主你好,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鎮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和轉讓暫行條例》第十二行規定:土地使用權出讓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確定:居住用地70年;工業用地50年;教育、科技、文化、衛生、體育用地50年;商業、旅游、娛樂用地40年;
商住樓是指這個樓的使用性質是商、住兩用,商住樓一般是底層為商場、商店、商務,其余為住宅的綜合性大樓。商住樓的土地使用性質為綜合用地,根據國家土地法規定,綜合土地的使用權年限為50年。50年產權,是小產權,普通居民住房是7
商住兩用房產權是50年的,普通居民住房是70年大產權,但是商住兩用房的水電比普通居民住房貴一點,是按照商業住房方收取的。商住房產權到期后處理辦法有三種可能:1.可以續期,需補交土地使用權出讓金;2.不可續期,土地使用權收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鎮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和轉讓暫行條例》(一九九0年五月十九日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五十五號發布 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第十二條 土地使用權出讓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確定: (一)居住用地七十年;
商住樓是指這個樓的使用性質是商、住兩用,商住樓一般是底層為商嘗商店、商務,其余為住宅的綜合性大樓。商住樓的土地使用性質為綜合用地,根據國家土地法規定,綜合土地的使用權年限為50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