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每一住房困難家庭或者單身居民只能申請購買或者租賃一套保障性住房,或者選擇申請貨幣補貼。已婚居民應當以家庭為單位申請住房保障。
2.住房困難家庭或者單身居民申請租賃保障性住房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一)家庭申請的,家庭成員中至少一人具有本市戶籍;單身居民申請的,應當具有本市戶籍;
(二)家庭人均年收入或者單身居民年收入在申請受理日之前連續兩年均不超過本市規定的租賃保障性住房的收入線標準;
(三)家庭財產總額或者單身居民個人財產總額不超過本市規定的租賃保障性住房的財產限額;
(四)家庭成員或者單身居民在本市無任何形式的住宅建設用地或者自有住房;
(五)家庭成員或者單身居民提出申請時未在本市和國內其他地區享受住房保障;
(六)市政府規定的其他條件。
申請廉租住房的,除具備上述(一)、(三)、(四)、(五)、(六)條件之外,還需提供市民政主管部門出具的有效證明文件。
本條例所稱自有住房,包括已經合法登記的住房和雖未登記但有家庭成員或者單身居民以所有人或者共有人的名義擁有的住房。
本條例所稱家庭成員,是指具有法定贍養、撫養或者扶養關系并共同生活的人員。
3.住房困難家庭或者單身居民申請購買保障性住房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一)家庭申請的,其全部家庭成員應當具有本市戶籍。家庭成員的戶籍因就學、服兵役遷出本市的,在就學、服兵役期間視為具有本市戶籍;單身居民申請的,應當具有本市戶籍;
(二)家庭人均年收入或者單身居民年收入在申請受理日之前連續兩年均不超過本市規定的購買保障性住房的收入線標準;
(三)家庭財產總額或者單身居民個人財產總額不超過本市規定的購買保障性住房的財產限額;
(四)家庭成員或者單身居民在本市和國內其他地區無任何形式的住宅建設用地或者自有住房;
(五)家庭成員或者單身居民在申請受理日之前三年內未在本市和國內其他地區轉讓過住宅建設用地或者自有住房;
(六)家庭成員或者單身居民未在本市和國內其他地區購買過具有保障性質或者其他政策優惠性質的住房,但作為家庭成員的子女在單獨組成家庭或者達到規定的年齡條件后申請購買保障性住房的除外;
(七)市政府規定的其他條件。
單身居民申請購買保障性住房的,其年齡條件和面積標準由市政府另行制定。
4. 未租賃保障性住房且符合本條例第1條規定條件的住房困難家庭或者單身居民,可以申請貨幣補貼。
自有住房面積低于本市規定的住房保障面積標準,且符合本條例第2條第一款除第(四)項規定以外條件的家庭或者單身居民,可以申請貨幣補貼。
貨幣補貼按月發放,補貼金額按照戶籍人口數計算。
5. 租賃保障性住房的住房困難家庭或者單身居民,因經濟原因繳納租金確有困難的,可以申請緩繳、減繳或者免繳租金。
申請緩繳、減繳或者免繳保障性住房租金的具體辦法,由市政府另行制定。
6.本章規定的收入線標準、財產限額、住房保障面積標準和貨幣補貼標準,由市主管部門會同人居環境、財政、民政、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統計等相關部門,每年根據本市居民收入水平、家庭財產狀況、住房狀況以及政府財政承受能力、住房市場發展狀況等因素劃定,報市政府批準后公布執行。
希望可以幫助到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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戶口在市區(指楊舍二環路以內,下同)的中低收入無房和住房困難家庭。中低收入家庭,是指家庭年收入在本市上年度職均工資收入(以市統計局對外公布的數據為準)3倍以下的家庭。住房困難家庭,是指家庭現有住房(包括已購房改房和其他私有住房)建筑面積不足60平方米的家庭。
單身大齡青年,凡同時具備中低收入和住房困難條件,且年齡在28周歲以上(含28周歲)。
戶口在市區、工作不在市區的中低收入家庭,在市區和工作所在地均無住房或住房困難。
(二)張家港經濟適用房服務依據:
《張家港市社會住房保障體系供應管理辦法》,張政發[2003]102號文件。
(三)張家港經濟適用房辦理程序:
申請——>領取《經濟適用住房購房申請審批表》——>工作單位進行核實蓋章,并出具上年收入證明——>受理——>進行調查——>初審——>會審——>公示——>辦理購房預交款手續——>安排房源——>待房屋可交+付使用時,辦理銷售結算手續。
(四) 張家港經濟適用房申報材料:
1、經濟適用住房購房申請審批表
2、申請人夫妻雙方身份證、戶口簿(夫妻雙方戶口簿不在一本上的提供夫妻關系證明);
3、申請人夫妻雙方上半年收入證明;
4、申請人家庭現住住房產權憑證。租住他人私房或單位宿舍的,提供租房協議及單位(街道)出具的相關證明;現住住房為商品房(含拆遷安置房)且產權在申請人子女或申請人夫妻雙方父母名下的,需提交購房合同(拆遷安置房提交拆遷安置協議)和購房發票;
5、申請人已婚子女、申請人夫妻雙方父母的戶口和現有住房在本市的,提供相應的戶口簿和現有住房產權憑證;不在本市的,由夫妻單位(街道)出具不在本市的證明;
6、申請人夫妻雙方中有一方具有中級或以上職稱、科級(部隊營級)或以上級別的,需提交相關證明文件;
7、申請人離婚的,需提交《離婚證》和離婚有關材料。經法院調解的,提交《民事調解書》;經法律服務機構調解的,提交《離婚協議書》。
張家港保障房申請需要的條件: (一)具有本市行政區域常住戶口或有效居留身份證明;
(二)有穩定的經濟收入,信用良好,具備償還貸款本息的能力;
(三)有購買、建造、翻建或大修擁有自有產權住房的真實有效證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