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保障“家庭收入”控制標準再次提高,購買市區經濟適用住房家庭年收入控制標準由去年的67000元提高到70500元,享受廉租住房保障家庭人均月收入由去年的850元提高到1036元。由此,將有更多中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有機會獲得政府的住房保障,這是市政府為民辦實事的又一項重要舉措。
根據相關規定,市民在市區購買經濟適用住房,須同時具備以下條件:申請人具有市區(指楊舍規劃控制區,下同)城鎮居民戶口或者是在退役后符合在本市安置條件的駐本市現役軍人;申請人家庭年收入低于70500元,無法核實其收入來源的,其家庭財產在50萬元以下。未婚、離婚不帶子女或者喪偶無子女家庭,其家庭年收入低于上述標準的50%;申請人家庭住房困難。即未婚、離異或喪偶家庭在本市擁有住房建筑面積不足30平方米,其他家庭在本市擁有住房建筑面積不足60平方米;已婚、離異帶子女、喪偶有子女家庭,申請人年齡達25周歲;單身家庭,申請人年齡達28周歲。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請購買市區經濟適用住房:申請人夫妻雙方均在退休后或達退休年齡后將戶口從外地遷入本市的;申請人夫妻雙方父母(或者子女)在市區擁有住房或者市區以外擁有商品房,分戶計算后戶均住房建筑面積達75平方米的;申請人夫妻雙方父母(或者子女)在市區擁有住房建筑面積達75平方米,其戶口不在市區,且市區以外擁有住房建筑面積達75平方米的;申請人在婚姻存續期間住房建筑面積達60平方米,且離異不滿2年的。
在我市享受廉租住房保障的家庭,須同時具備以下條件:申請人具有本市城鎮居民戶口;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1036元;自有住房、承租的公有住房的人均建筑面積不足20平方米;申請人夫妻雙方父母(或者子女)在本市擁有住房的,分戶計算后戶均住房建筑面積不足75平方米;申請人年齡達28周歲。
2009年度的住房保障申請受理工作已于6月初開始,將于8月底結束。市區住房保障申請由市房產管理局受理,為方便百姓,鄉鎮各房管所也參與到住房保障工作中,負責所轄地廉租住房申請的受理和初審工作
你好:
張家港保障房申請需要的條件: ?? ?? ?? ??
(一)具有本市行政區域常住戶口或有效居留身份證明;
(二)有穩定的經濟收入,信用良好,具備償還貸款本息的能力;
(三)有購買、建造、翻建或大修擁有自有產權住房的真實有效證明材料;
希望能幫到你
規定,2人家庭申請保障性住房的,要求申請家庭年收入10萬元及以下,家庭人均住房使用面積15平米及以下。
符合申請保障性住房的家庭需要提供的材料;
1 提供申請人及家庭成員的身份證;
2 提供申請人及家庭成員的戶口籍;
3 提供申請家庭成員的收入證明明細(個稅、社保、公積金)
4 提供申請家庭成員的婚姻狀況證明;(結婚證或離婚證及法院判決書)
5 提供申請家庭成員戶籍地及現住地的房產證明;(房屋租賃合同、房屋所有權證或房屋產權單位的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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