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條件是: 1、在本市實際居住,且具有市區(武進區、新北區、鐘樓區、天寧區、戚墅堰區)城鎮常住戶口3年以上; 2、已婚(含離異或喪偶并帶未成年子女且擁有監護權)或年齡在35周歲以上的單身未婚家庭;
1.申請人及共同申請人已取得惠州市所屬城鎮居民戶籍。 2.城鎮中等偏下收入家庭年人均收入低于所在縣、區上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60%;低收入家庭年人均收入低于本縣、區最低生活保障標準的1.5倍(各縣、區對
廣州保障性住房申請條件: 1. 每一住房困難家庭或者單身居民只能申請購買或者租賃一套保障性住房,或者選擇申請貨幣補貼。已婚居民應當以家庭為單位申請住房保障。 2.住房困難家庭或者單身居民申請租賃保障性住房應
(1)家庭成員至少有一人具有本市市區常住城鎮居民戶口(不包括學生戶口)5年以上;(2)已婚[含離異(或喪偶)帶未成年子女且擁有監護權]或年齡在35周歲及以上的單身無房戶;(3)申請家庭房產建筑面積小于48平方米(含);(
揚州保障房的申請條件: (一)家庭申請的,其全部家庭成員應當具有本市戶籍。家庭成員的戶籍因就學、服兵役遷出本市的,在就學、服兵役期間視為具有本市戶籍;單身居民申請的,應當具有本市戶籍; (二)家庭人均年收入或者單身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