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收地居委會開接受證明,拿著結婚證,到結婚地的派出所簽出戶口,在到當地發出所填幾張表格,蓋上接收你的居委會的章,到時候你問一下派出所還需要什么手續就行了 希望我的回答對您能夠用有所幫助
看你自己的需要啦,我和我的愛人結婚7年了,兩人戶口還是分開的,不過要是生寶寶的話,為了寶寶將來上學的話,還是遷到一塊好,畢竟方便,要不兩地跑起來麻煩的。 希望可以幫助到你。
【結婚登記相關事項】: 一、結婚登記條件 1、男女雙方必須自愿結婚(自主把握)。 2、結婚年齡:男年滿22周歲.女年滿20周歲。 3、雙方均無配偶(未婚、離婚、喪偶)。 4、雙方沒有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
一)結婚戶口遷移(夫妻戶口不同省) 1.到女方戶口所在地派出所開“戶籍證明”,并將婚姻狀況改為“已婚”。 2.持男方戶口簿,男女身份證、結婚證、女方戶籍證明、男方村(居)委會證明,到男方派出所填寫落戶申請表,報縣公安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等有關法規,我市未跨特區線的市內移居規定有 一、未跨特區線的市內移居 (一)因結婚、離婚、父母子女互相并戶、購房遷居三類原因提出的移居申請。 (二)對于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