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有利于穩定房地產市場預期
2、有利于彌補地方政府的長期財政不足
3、有利于社會公平和資源節約
有利于穩定房地產市場預期
與交易環節一次征收不同的是,房產稅只要持有,就需每年征收。這就要求市場購買者必須考慮今后持有房產的長期成本,結合自身的經濟條件合理決策,有助于形成理性的需求。中國投資者鐘愛房地產還有許多其他原因,尤其是他們目前從銀行儲蓄獲得的實際回報率為負值。但要降低房地產投機的吸引力,房產稅還有一段路要走。
有利于彌補地方政府的長期財政不足
過對存量房征收房產稅,可以在不增加土地資源的情況下,形成地方政府穩定的財政收入來源。據統計,2008年我國的住房存量為124億平方米,按照當年房價計算的價值約為45.3萬億元。假定30%適用于房產稅,稅率為1%,則可增加財政收入約1359億元。房產稅還將增加地方政府的壓力,讓他們的支出變得更加透明,因為地方政府可能將不得不向房屋所有人報告他們是如何使用這筆資金的。
有利于社會公平和資源節約
我國收入分配的差距越來越大,房地產市場也體現得尤為明顯,而房價上漲又進一步拉大了貧富差距。征收房產稅一方面可以調節財富分配,實現社會公平;另一方面土地和房產也是重要的社會資源,征收可以促使高收入者減少房地產的需求,實現社會資源的節約
1月27日,國務院同意在上海和重慶進行對個人住房征收房產稅改革試點。次日,兩地同時出臺了房產稅征收細則。據了解,在總結兩個試點城市經驗之后,國家才會考慮向其他城市或全國推廣。
雖然暫時不會擴大試點,但是,不少社會人士甚至學者對開征房產稅來控制商品房房價,仍寄托了不小的期望。房產稅不是新稅種,只是國家對個人住房一直免征。它與一般稅種不同的是,每年都要向一套房進行征收。
已知的事實是,重慶開征房產稅3周僅有2筆稅金入庫,降房價效果并不明顯。據資料顯示,從1月28日重慶開始實施房產稅到2月17日的3周時間里,共售出6034套房子。由此可見,納稅的個人住房在已有的成交量當中所占比例非常小。
一套兩百萬元的房子,房產稅征收1%的話不過兩萬元,對于有錢人來說無所謂。對于一般老百姓來說,房子總價低一點,房產稅少一些,也是一個負擔。
因此,無論是試點城市還是學者的意見,都是向高品質、面積大的住宅和第二套或第三套住房征收房產稅,“不會蔓延到中低收入者的房屋”。
重慶金科集團副總裁李戰洪認為,重慶目前是中低端房市場環境,征房產稅是一味“保健藥”,對重慶房地產影響不大。對于房產稅,許多人期待其解決的問題似乎多了點。
從現狀來看,房產稅的象征意義大于實際意義,它在影響公眾的心理預期:一旦推廣會不會真的只有有錢人購房收房產稅?所以,在一定程度上,它可能會推動民眾的購房欲望,進而推動房價上漲。
任志強就明確表示,房產稅可能在“殺富”時殃及窮人,同時,他反對房產稅作為抑制房價的武器。
全國政協委員、財政部科研所所長賈康表示,開征房產稅的主要用意并不在降低房價,而是培養其成為地方財源支柱之一,同時促進我國房地產行業健康發展。
說句更明白的,房產稅或許能夠破除地方政府過分依賴賣地的“土地財政”。
著名經濟學家易憲容說,房產稅是破除地方政府主要依靠高房價、高地價來獲取財政收入和拉升GDP的根本出路。如果房產稅能夠為地方政府提供大量且穩定的、可自行支配的支柱稅源,可以減弱地方政府對土地財政的依賴,遏制地方政府推高地價的沖動。
從這個意義上說,房產稅更大的意義是增加地方財政收入,而不是在短期內抑制房價。
有利于穩定房地產市場預期
與交易環節一次征收不同的是,房產稅只要持有,就需每年征收。這就要求市場購買者必須考慮今后持有房產的長期成本,結合自身的經濟條件合理決策,有助于形成理性的需求。中國投資者鐘愛房地產還有許多其他原因,尤其是他們目前從銀行儲蓄獲得的實際回報率為負值。但要降低房地產投機的吸引力,房產稅還有一段路要走。
有利于彌補地方政府的長期財政不足
過對存量房征收房產稅,可以在不增加土地資源的情況下,形成地方政府穩定的財政收入來源。據統計,2008年我國的住房存量為124億平方米,按照當年房價計算的價值約為45.3萬億元。假定30%適用于房產稅,稅率為1%,則可增加財政收入約1359億元。房產稅還將增加地方政府的壓力,讓他們的支出變得更加透明,因為地方政府可能將不得不向房屋所有人報告他們是如何使用這筆資金的。
有利于社會公平和資源節約
我國收入分配的差距越來越大,房地產市場也體現得尤為明顯,而房價上漲又進一步拉大了貧富差距。征收房產稅一方面可以調節財富分配,實現社會公平;另一方面土地和房產也是重要的社會資源,征收可以促使高收入者減少房地產的需求,實現社會資源的節約
房產稅是以房屋為征稅對象,按房屋的計稅余值或租金收入為計稅依據,向產權所有人征收的一種財產稅。現行的房產稅是第二步利改稅以后開征的,1986年9月15日,國務院正式發布了《*******房產稅暫行條例》,從當年10月1日開始實施。據證券日報2010年7月22日報道,有消息稱,在財政部舉行的地方稅改革研討會上,相關人士表示,房產稅試點將于2012年開始推行。但鑒于全國推行難度較大,試點將從個別城市開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