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產開發方有關涉稅稅收政策: 1.營業稅 房地產開發方以轉讓部分房屋的所有權為代價,換取被拆遷方的房產及土地使用權,根據營業稅政策規定,有償轉讓不動產行為應當繳納銷售不動產營業稅,所謂有償包括取得的貨幣、貨物或者其他經濟利益,所以,對房地產開發方取得的非貨幣性資產方式銷售不動的行為應當按“銷售不動產”稅目征收營業稅。但以拆遷還建的房產,作為房地產開發方,在銷售不動產計稅營業額的確定上,應當區分三種不同情況: 第一種情況:原地還建。被拆遷方還建房產所占的土地使用權仍為被拆遷方原有土地使用權一部分的。如:某開發商與被拆遷方協議:所開發的商品房的一樓門面房全部歸被拆遷方所有,二樓以上為開發商所有。那么一樓門面房就應視同開發商銷售給拆遷方的不動產,在核定銷售不動產計稅營業額時,不應當按一樓門面房的公允價值(即市場價格)作為計稅營業額,因為公允價值中是包括一樓門面房土地使用權的價值在內,而作為開發方與被拆遷方之間并不存在:被拆遷方先將土地使用權轉讓給開發商,然后開發商再將土地使用權轉讓給被拆遷方的這一過程,對被拆遷戶還建的這一部分房產所擁有的土地使用權并沒有發生轉移,其土地使用權仍為被拆遷戶所有;也不應當按所還建的建筑物的公允許價值確定,因為其銷售取得的經濟利益并非是其建筑物。房地產開發方取得的經濟利益為被拆遷方的房產,所以,應當按被拆遷方房產的公允許價值確定其營業稅業稅的計稅營業額。 第二種情況:易地還建。被拆遷方所還建的房產所擁有的土地使用權與被拆遷方原擁有的土地使用權之間不存在任何聯系的。如開發商與被拆遷方協議:按原住房面積1:1.15的比例還建。房屋被全面拆除并重新規劃新建。那么被拆遷戶還建的房產所擁有的土地使用權與其原有房產所擁有權不存在任何的聯系,作為開發商為取得被拆遷土地使用權所付出的代價不僅僅就是建筑房屋的成本,還包括另行轉讓的土地使用權的價值,也就是說開發方與被拆遷方還存在著以土地使用權換取土地使用權的行為。所以,對此還建的房產應當按公允價值(公允價值中就包含有土地使用權的價值在內)作為開發方銷售不動產的計稅營業額。
地方政府規定不一,繳納房產契稅也不一樣,具體請查詢地方國土局 繳納標準:(地方規定如下,只適合廣東地區房產計算) 90平方以下(不包含90平方)契稅1%。 90平方~144平方以下(包含90平方、不包含144平方)契稅1.5%。 144平方以上(包含144平方)契稅3%。 房產性質為別墅或商業用途繳納3%。 小區容積率小于2.0(非普通住宅)或超過西安地區均價需繳納3%。 房產單價超過地方政府規定的界限(非普通住宅)所繳納的契稅也需要3%,單價界限請詢問地方國土局。 最新政策優惠:普通住宅可以享受原繳納契稅點的一半優惠。 地方政府規定不一繳納房產契稅也不一樣,具體請查詢地方國土局 繳納標準:(西安地方規定如下,只適合西安地區房產計算) 90平方以下(不包含90平方)契稅1%。 90平方~144平方以下(包含90平方、不包含144平方)契稅1.5%。 144平方以上(包含144平方)契稅3%。 房產性質為別墅或商業用途繳納3%。 小區容積率小于2.0(非普通住宅)或超過西安地區均價需繳納3%。 房產單價超過地方政府規定的界限(非普通住宅)所繳納的契稅也需要3%,單價界限請詢問地方國土局。 最新政策優惠:普通住宅可以享受原繳納契稅點的一半優惠。
這個要看你是不是首次買房,如果是首次買普通住宅,面積小于90平方米的,契稅為1%;如果面積大于或者等于90平方米的普通住宅,那契稅為1.5%。非普通住宅為3%。如果你是第二次買房,所有契稅為3%
契稅如下:
稅費:
首套: 90平以內, 網簽價的%1
90-140平 網簽價的%1.5
140以上 網簽價的3%
二套 網簽價的3%
契稅是房屋買賣中國家規定必須交的稅收,一般按合同中標明的房屋價款的1.5/100稅率征稅(房交會契稅優惠除外),契稅是國家收的。這沒有什么疑問,無論是商品房還是存量房的買賣都要繳納的。買新房子要繳納的契稅為購房總價的3-5%(不同的省市自治區稅率不同),普通商品住宅減半,即1.5-2.5%。買二手房:非普通住宅契稅要加倍。根據國家規定,房屋買賣要向國家繳納契稅,征收標準為:普通住宅1.5%,高檔住宅3%全部由買方承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