劃撥土地,是原來實行土地有償使用制度以前的供地方式,有償使用以后的基礎設施、公共建筑也是劃撥土地。這種方式的土地沒有使用年限,但不能抵押、轉讓、出租,在轉讓的時候需要報政府同意后補繳土地出讓金。 出讓土地,是實行土地有
劃撥土地,是原來實行土地有償使用制度以前的供地方式,有償使用以后的基礎設施、公共建筑也是劃撥土地。這種方式的土地沒有使用年限,但不能抵押、轉讓、出租,在轉讓的時候需要報政府同意后補繳土地出讓金。 出讓土地,是實行土地有
1、出讓是政府將國有土地的一段時間內的使用權有償轉讓出去的行為,劃撥一般是針對行政事業性單位,這些單位取得國家土地除繳納相關的稅費外,不再支付出讓金。當劃撥的土地要改變用途、經營性質的時候,需要補交出讓金,從而改土地證上
兩者的相同點是都是土地使用權的讓度,不涉及所有權。不同點是,轉讓的方式不同;轉讓的對象不同;補償的方式和數額不同。轉讓是通過市場等價交換得到足額補償的,劃撥則是再交換時通過繳納土地出讓金的方式得到適度補償的。
房產證是沒有寫劃撥和出讓的,你說的可能是土地證吧。如果是劃撥的話要補繳土地出讓金,如果是出讓的話就不用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