辦理條件 1、取得《國有土地使用證》;
2、土地使用權未查封。 <..." />
在建工程和土地使用權辦理抵押流程: 1.土地使用權可以向國土資源局辦理抵押登記,要向土地部門提供土地證、抵押合同、抵押物清單、借款合同、房產抵押證明、土地估價報告、地價確認證明、雙方身份確認材料。 2.房產抵押可
以出讓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權在有效期內是可以轉讓的,《城鎮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和轉讓暫行條例》(1990年5月19日國務院令第55號)第二十五條規定,土地使用權和地上建筑物、其他附著物所有權轉讓,應當依照規定辦理過戶登記。《
對土地掛號、宗地等有關概念進行了清晰;對土地掛號進行了重新分類,土地掛號分為“土地總掛號”、“初始掛號”、“改變掛號”、“刊出掛號”及“別的掛號”,其中“別的掛號”又包含“更正掛號”、“貳言掛號”、“預告掛號”、“查封掛
您好,國有土地使用權初始登記流程如下: 1、由土地使用權人提出申請,即由土地使用人在向有關登記機關提出登記申請時,提交土地使用權登記申請書、土地使用權登記人的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證明、個人身份證明或者戶籍證明、土地
土地使用權出讓是要式法律行為土地使用權出讓,應當簽訂書面出讓合同,同時向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門申請登記。如果不簽訂書面出讓合同并辦理土地使用權登記,則土地使用權出讓行為無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