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餐廳的面積一般以1.85平方米/座計算,指標過小會造成擁擠,指標過寬,以增加工作人員的勞作活動時間和精力。
2、餐館的餐廚比宜為1∶1.1;食堂餐廚比宜為1∶1。
3、餐廚比可根據飲食建筑的級別、規模、經營品種、原料貯存、加工方式、燃料及各地區特點等不同情況適當調整。
4、食堂餐廳售飯口的數量可按每50人設一個,售飯口的間距不宜小于1.10m,臺面寬度不宜小于050m,并應采用光滑、不滲水和易清潔的材料,且不能留有溝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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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校食堂標準化建設標準
一、選址衛生要求
1、不得設在易受到污染的區域應選擇地勢干燥、有給排水條件和電力供應區域。
2、應距離糞坑、污水池、垃圾場站、旱廁等污染源25米以上并應設置在粉塵、有害氣體、放射性物質和其他擴散性污染源的影響范圍之外。
3、應同時符合規劃、環保和消防的有關要求。 二、建筑結構、場所設置、布局、分隔、面積衛生要求
1、建筑結構堅固耐用、易于維修、易于保持清潔應能避免有害動物的侵入和棲息。
2、食品處理區均應設置在室內。
3、食品處理區應按照原料進入、原料處理、半成品加工、成品供應的流程合理布局食品加工處理流程宜為生進熟出的單一流向并應防止在存放、操作中產生交叉污染。成品通道、出口與原料通道、入口成品通道、出口與使用后的餐飲具回收通道、入口均宜分開設置。
4、食品處理區應設置專用的粗加工、烹調和餐用具清洗消毒的場所并應設置原料和或半成品貯存、切配及備餐的場所。
5、食品處理區的面積應與就餐場所面積、供應的最大就餐人數相適應建議供餐人數100人以下食品處理區面積不小于30m2100人以上每增加1人增加0.3m21000人以上超過部分每增加1增加0.2m2切配烹飪場所占食品處理區面積50以上。
6、粗加工操作場所內應至少分別設置動物性食品和植物性食品的清洗水池水產品的清洗水池宜獨立設置水池數量或容量應與加工食品的數量相適應。食品處理區內應設專用于拖把等清潔工具的清洗水池其位置應不會污染食品及其加工操作過程。并應按規定設置洗手消毒水池和餐用具清洗消毒水池。
7、烹調場所食品加工如使用固體燃料爐灶應為隔墻燒火的外扒灰式避免粉塵污染食品。 8、拖把等清潔工具的存放場所應與食品處理區分開集體用餐配送單位和加工經營場所面積500m2以上的餐館和食堂宜設置獨立隔間。
9、加工經營場所內不得圈養、宰殺活的禽畜類動物。在加工經營場所設立圈養、宰殺場所的應距離加工經營場所25m以上。
1、水池與灶臺不在同一操作臺面上或距離太遠。如在U型廚房中,將水池與灶臺分別設置在U型的兩個長邊上,或在島型廚房中,一方沿墻而放,另一方則放在島型工作臺上。熱鍋、清洗后的蔬菜、剛煮熟的面條必須經常在水池與灶臺之間挪動,鍋里的水因此會滴落在二者之間的地板上。
一般的廚房工作流程會在洗滌后進行加工,然后烹飪,最好將水池與灶臺設計在同一流程線上,并且二者之間的功能區域用一塊直通的臺面連接起來作為操作臺。
2、水池或灶臺被安放在廚房的角落里。有些廚房的格局設計很不合理,煙道采用墻垛的形式,燃氣管道預留在煙道附近,很多人想當然地將灶臺緊貼煙道墻安放。這樣,操作者的胳膊肘會在炒菜時經常磕到墻壁上,否則只能伸長胳膊操作或放棄使用貼墻灶眼烹炒食物。水池貼墻安放也會帶來同樣的麻煩。
因此,水池或灶臺距離墻面至少要保留40厘米的側面距離,才能有足夠空間讓操作者自如地工作。這段自由空間可以用臺面連接起來,成為便利有用的工作平臺。水池的下面最好放置洗碗機和垃圾桶,而灶臺下面放置烤箱。這種搭配會帶給使用者更多的便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