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 很高興為你解答 密度板根據密度不同,可以劃分為三種
第一種是E1級的,E1的密度小,達標的E1級密度板的甲醛對人體是沒有傷害的
第二種是E2級的,E2級的密度稍大,甲醛超標,對人體有傷害,但是傷害不大
第三種是E3級的,E3級的密度大。受壓力不行,還不環保,甲醛超標,傷害大
目前一般商家用的是E1級的密度板,有些小廠家為了小利潤,就用沒有除過甲醛的板材,又或是拿E2級的板材來以次充好,所以價格便宜不少
游離甲醛含量不超過70mg/100g;。。。。。。。。。
2.1密度
新標準中對中密度纖維板的定義中給出的是一個有名義密度范圍:0.65~0.80g/cm3,關于這個名義密度在標準3.1.1注解中做了一個解釋闡述:若制品的密度在名義密度范圍的正負10%內,并符合指定類型中密度纖維板的所有性能要求,生產商可以將此產品歸類到該類型板。
按照標準所述,也就實際密度在名義密度范圍正負10%內,即:實際密度為0.58g/cm3~0.65g/cm3與0.80g/cm3~0.88g/cm3之間的纖維板,如果其各項性能符合中密度纖維板的指定某種類型的要求,就可以將這種板稱為中密度纖維板。
解讀這個名義密度,也就是說如果實際密度在0.58g/cm3~0.65g/cm3與0.80g/cm3~0.88g/cm3之間的纖維板如果其性能不符合中密度纖維板的指定類型,其便不是中密度纖維板,也就是GB/T11718-2009將不適宜對其做判定。
另外,在我國許多生產線按照GB/T11718-1999生產的密度板的密度可能到達0.45g/cm3,或者用于特殊用途密度更低的纖維板將失去判定的標準。這將形成一個盲區,因此應該盡快制定出臺低密度纖維板的國家或者行業標準,不然不利于行業的發展。至于高密度纖維板已經有相應的產品標準可以依據,但是也顯示出不足之處。
2.2甲醛釋放量
新標準對甲醛釋放量做出了嚴格的規定,這主要與國際接軌,采用了ISO/DIS16895-2標準中對于甲醛釋放量的規定。對于產品的環保和打破出口貿易的壁壘無疑是有利的保證,這也是采標需要重點考慮的。不可否認,這對我國中密度纖維板行業將產生一定的影響,給許多中小生產線的企業帶來一定壓力。
新標準在甲醛測試方法中,分別采用了三種測試方法:氣候箱法、氣體分析法和穿孔法。在GB/T11718-1999和國家強制標準GB 18580-2001中對于中密度纖維板甲醛釋放量測試方法都規定采用穿孔法,此次標準修訂將三種方法都列入其中,并規定甲醛釋放量應符合氣候箱法、氣體分析法或穿孔法中的任一項限量值,由供需雙方協商選擇。
是否可以理解為三個限量值只要符合其一即可,那么將會產生一些列問題。首先,這三種方法的相關性怎么樣,是否具有相關性?這在板材監督抽查中,對于甲醛釋放量處于邊界的板材將難免會有爭議。
所謂E0、E1、E2,是指MDF中甲醛釋放限量等級的環保標準,最初E1、E2這兩個標準產生于德國,由“EGGER”公司制定的,之后引作歐洲標準。
國內很多公司所聲稱的E0標準其實歐洲沒有,歐洲的最高標準為E(1/2)。 按照國標規定的檢測方法檢測,E1標準甲醛釋放量≤1.5mg/L,E2標準甲醛釋放量≤5.0mg/L。其中,E1級板材可直接用于室內,E2級板材必須表面處理后方可允許用于室內。
E0則產生于日本,是要求最嚴格的環保標準,相當于歐洲的E(1/2)。
具體出口到美國的產品需要執行哪個標準,需要和客戶商定,但一般都要求E1級,需要在報價時,考慮該標準板材導致的成本上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