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物權法》第一百四十九條規定,住宅建..." />
你好,房子屬于財產,只要七十年后還存在,就屬于產權人所有。 房子占用的土地使用權,根據物權法規定,屬于住宅用地的,到期后,自動續期。其他土地,尚不明確。
1、所謂70年指的是土地使用權,并不是房產所有權。 2、70年后,房子還是你的,土地使用權已經到期。 3、70年后,國家可以有兩個選擇,其一,繼續出讓土地使用權,你再交錢。其二。國家收購你的房產,但要有折舊,國際慣例
在我國法律規定中,“土地使用權”’與“房屋產權”是兩個不同的概念,土地使用權出讓的最高年限是:居住用地70年,70年土地使用期滿后,土地收歸國有,地上建筑物仍然屬于業主所有,就是70年產權。如果再次申請土地使用權,則應該
軍產的房子就是軍產使用權同樣也是70年產權,所謂的國有產權就是個人產權70年的70年后不還是您的房子只要是不戰爭您就可以住
房子的壽命就該到了,到時候或者繼續產權,或者重新蓋房子但你又要再購買。咱們國家城市的房子蓋在國家的土地上,土地國有不能變,買了房子的人只有房產權,沒有完整的地產權,只有土地的使用權?,F今的房屋的政策壽命是70年。70年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