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賣方): 身份證號碼:
乙方(買方): 身份證號碼: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之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乙方向甲方購買房產并簽訂本合同,以資共同信守執行。
第一條:房屋基本情況
甲方房屋(以下簡稱該房屋)位于 市 區,該房屋的所有人為 ,建筑面積為 平方米(詳見土地房屋權證第 號)。
第二條:上述房屋的交易價格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該房屋總售價為¥302000元,總金額大寫:叁拾萬零貳仟元整,小寫:¥302000元。本合同簽訂之日,乙方向甲方支付人民幣 元整,作為購房定金。
第三條:付款時間與方式
甲、乙雙方同意以一次性付款方式付款,并約定在房地產交易中心繳交稅費當日支付首付款(含定金)人民幣 元整給甲方,剩余房款人民幣 元整于產權交割完畢當
日付給甲方。
第四條:交付期限及違約責任
1.甲方應于收到乙方全額房款之日將交易的房產全部交付給乙方使用,并應在交房當日將物業費,水電費,取暖費,網費,燃氣費等結清(出示相關收據)。
2.乙方逾期未付款的違約責任:乙方須在規定日期內付清房款,逾期未付清房款,甲方有權終止合同,由此造成的損失,甲方不予承擔,乙方所交定金,抵作甲方損失。
3.甲方逾期未交房的違約責任:甲方須協助乙方辦理相關手續并在交期限內交房給乙方,逾期未交房或乙方發現建筑不合格,甲方須在3日內支付乙方所付定金的雙倍作為賠償,同時乙方有權選擇繼續購房或終止合同,其中如乙方選擇終止合同,甲方須在3日內將乙方所付定金的雙倍及已付款一次性退還給乙方。
第五條:稅費承擔
經雙方協商,交易稅費由 方承擔,代辦產權手續費由
方承擔。
第六條:甲方必須保證上述房屋權屬清楚,沒有產權糾紛或債務糾紛,若有糾紛情況,甲方均在交易前辦妥,交易后如有上述未清事項,由甲方承擔全部責任。
第七條: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產權人一份,甲方公證人一份,乙方一份,乙方公證人一份。
第八條;發生爭議的解決方式
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另行約定,其補充約定經雙方簽章與本合同同具法律效力。
甲方(賣方)簽章:
甲方公證人簽章:
乙方(買方)簽章:
乙方公證人簽章:
其他相關證明人簽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