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二套房政策:
2015年3月,央行、住建部、銀監會聯合下發通知:對擁有一套住房且相應購房貸款未結清的居民家庭,為改善居住條件再次申請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購買普通自住房,最低首付款比例調整為不低于40%。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聯合下發通知:個人將購買兩年以上(含兩年)的普通住房對外銷售的,免征營業稅,自15年3月31日起執行。
二、二套房概念:
二套房貸政策,即:擁有一套住房的居民家庭,再次申請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的政策。
三、二套房認定標準
2010年6月4日住房和城鄉建設部、中國人民銀行、銀監會公布的《關于規范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中第二套住房認定標準的通知》中確定了二套房認定標準:
1、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中居民家庭住房套數,應依據擬購房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下同)成員名下實際擁有的成套住房數量進行認定。
2、應借款人的申請或授權,直轄市、計劃單列市、省會(首府)城市及其他具備查詢條件的城市房地產主管部門應通過房屋登記信息系統進行借款人家庭住房登記記錄查詢,并出具書面查詢結果。
如因當地暫不具備查詢條件而不能提供家庭住房登記查詢結果的,借款人應向貸款人提交家庭住房實有套數書面誠信保證。貸款人查實誠信保證不實的,應將其記作不良記錄。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貸款人應對借款人執行第二套(及以上)差別化住房信貸政策:
(一)借款人首次申請利用貸款購買住房,如在擬購房所在地房屋登記信息系統(含預售合同登記備案系統,下同)中其家庭已登記有一套(及以上)成套住房的;
(二)借款人已利用貸款購買過一套(及以上)住房,又申請貸款購買住房的;
(三)貸款人通過查詢征信記錄、面測、面談(必要時居訪)等形式的盡責調查,確信借款人家庭已有一套(及以上)住房的。
四、對能提供1年以上當地納稅證明或社會保險繳納證明的非本地居民申請住房貸款的,貸款人按本通知第三條執行差別化住房信貸政策。對不能提供1年以上當地納稅證明或社會保險繳納證明的非本地居民申請住房貸款的,貸款人按第二套(及以上)的差別化住房信貸政策執行;商品住房價格過高、上漲過快、供應緊張的地區,商業銀行可根據風險狀況和地方政府有關政策規定,對其暫停發放住房貸款。
希望以上回答能讓你滿意,望采納。
根據國家新出臺的政策,應該首款必須交60%。
不論第一套房是否有用過商貸或住房公積金,只要樓主的第一套房已拿到房本,在房產局有備案。那么購買第二套房子時候,首付款必須繳納全款的60%,而且貸款利率要視樓主當地政策相應提高。
首套房政策是銀行規定的一項政策,只是針對按揭貸款一政策。首套房也就是第一次第一套住房,且這套住房是在銀行貸款買的并貸款暫且沒還完款的。如果在想買第二套住房,就是屬于二套房貸款,二套房貸款從利息、首付等方面都有所加大。
16歲買房是可以的,但是需要一次性付款,如果你有上億資產你可以在全中國甚至國外任何地方買房子,只要你的資金是有正規來源的國家不會管你。你可以買100套房子。
但是16周歲買房子想貸款是不可以的。國家新的貸款條例表明:貸款人必須年滿18周歲才可以貸款。以前16歲可以貸款,因為父母可以做擔保人,現在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