嚴格的來說,未取得房地產權證的房屋是不可以轉讓的,根據你的情況回答如下:
問題1、在開發商那里購買一手房后,簽訂預售合同后,開發商會去房管局辦理預售合同的備案,根據你說的不叫轉備案,因為在實際操作中沒有轉備案這種操作模式,通常實際操作中,可能有和開發商簽訂預售合同后轉移他人的做法,但是,這里有2個關鍵,第一、沒有在房管局辦理登記備案過,這樣的話,直接和開發商協商辦理個權益轉讓就好。第二、需要和開發商有良好的關系了,因為對于開發商來講,他們開發的該房屋已經出售,沒有義務協助辦理權利轉讓。
問題2、買家如果需要按揭的話,是否能辦得下來,關于這點,可以說很難,難點有2個,1、一手房貸款是由開發商協助辦理的,這樣的話,開發商已經賣給你是一次性付款的話,開發商更沒必要協助你們辦理權利轉移并協助辦理貸款了。2、按揭的額度,可能你現在轉讓給買家的價格是高于當初你在開發商處購買的價格,所以,就算開發商愿意協助辦理的話,買家能貸的額度也就開發商原來賣你價額的可貸額度
問題3、如果你能和開發商協調后開發商協助先辦理撤銷備案并以退房的做法專賣給你找的買家的話,因為你還沒辦理出房地產權證已經退房,所以對你以后購買房屋是沒有影響的,還是第一套
問題四、如果以撤銷備案開發商退房完成轉讓的話,你這邊是不需要交納什么稅費的。、
以上回答希望能對你有所幫助,但實話說,這種可操作性很難,幾乎是不太可能的,因為開發商很難協助去辦理這樣的案件,撤銷備案,退房,再和新買家簽訂新的預售合同,建議你真的需要錢需要轉讓的話,而你自己找的買家彼此比較信任的話,你們可以先簽訂房屋買賣合同,然后和買家協商個付款比例,這樣先支付部分首付款,然后等你購買的房屋房產證辦理出來后,再以二手房買賣的方式去完成過戶的動作,這樣更實際點
根據《合同法》的有關規定,經合同一方當事人同意,合同中另一方當事人可將自己在合同中的全部權利義務轉讓給第三方。在這里,一方當事人是指房地產開發商。據此,只要房地產開發商同意原買受人轉讓房屋,本人能夠與原買受人就房屋買賣事項達成一致,且開發商愿意為自己的轉讓事項到有關主管部門辦理登記變更手續,房屋買賣就可以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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希望我的回答可以幫助到您。
你好,你的房子比較麻煩,如果你想賣,首先要先辦理產權證,因為只有產權證才能證明房子是你的,可以進行轉讓;其次,你需要先把銀行貸款還清或者想辦法別人先替你還上,然后把銀行對你的房屋的抵押撤銷,這樣這個房子的所有權利才完全屬于你,你才有權利進行轉籍過戶(這是99.9%的交易過程)。還有一種是比較特殊的,要求比較嚴格那就是想辦法在開發商那里直接進行原始發票的變更和按揭的轉換(這種太難了,基本上沒有幾個能辦到)。至于費用,辦理產權需要繳納契稅:發票價*1.5%,測繪費0.29元/平*面積,產權證工本費80元,印花稅很少,總之花不了太多,如果你要賣掉,在賣的時候需要交納營業稅及附加5.55%*成交價和個人所得稅:差額*20%
希望以上回答能讓你滿意,望采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