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什么是農村宅基地?答:宅基地作為與房屋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是指專門用于建造房屋(住宅)為目的的那部分土地。也就是說,宅基地是指建了房屋、建過房屋或決定用于建造房屋的土地,包括建了房屋的土地,建過房屋但已無上蓋物、不能
轉讓方: (以下簡稱甲方) 受讓方: (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就宅基地使用權轉讓事宜,經自愿、平等、友好協商,達成轉讓協議如下: 一、宅基地坐落、面積 甲方將拆遷所得的坐落于瀏河鎮紫薇園三期內的宅基地轉讓給乙方
若農村宅基地房屋權利人已死亡,若其所立遺囑未對缺乏勞動能力又沒有生活來源的繼承人保留必要遺產份額的,則遺囑無效,房屋拆遷補償款按法定繼承處理。農村宅基地房屋拆遷補償原則上分為房屋補償和宅基地使用權補償。宅基地使用權審核表
農民對宅基地只有使用權,土地則屬于農民集體所有。宅基地在農村組織內部成員之間轉讓,而不能向非農村組織成員轉讓。農村組織內部成員具有農村戶籍,符合宅基地的申請條件,宅基地本就屬于農村集體的建設土地,集體享有所有權,分給農民
根據我國《物權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在司法實踐的指導》規定,我國農村宅基地的買賣是被允許的,但又有諸多的限制條件。具體的買賣效力如下: 1、宅基地使用權不得單獨轉讓,有下列轉讓情況之一,應認定無效: (1)城鎮居民購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