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新頒布的《物權法》一百四十九條規定:“住宅建設用地使用權期限屆滿的,自動續期。”《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第二十一條規定:“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約定的使用年限屆滿,土地使用者需要繼續使用土地的,應當于屆滿前一年申請續期,除根
房產產權是永久,沒有到期這個說法;只是土地使用年限是有期限的,住宅是70年,70年到期以后,國家如對該地塊沒有新的規劃,只需要繳納土地出讓金就可以了,如果國家有新的規劃,那么就成了拆遷戶了..
續交土地出讓金就可以了!費用不多幾千塊的樣子!主要看你分攤面積和土地等級!70年指的是土地出讓時間,產權是無限期的,按照現在的情況的話,滿了后自動續期,交易的時候補交土地出讓金就可以了。
房屋產權有房屋所有權和土地使用權兩部分組成,房屋所有權的期限為永久,而土地使用權根據有關法規為40、50年或70年不等,到期后可重新繳納土地出讓金獲得土地使用權。希望對您有用
70年產權指房屋建筑產權的歸屬年限,70年產權是指70年內所有者對財產的占有、使用、收益處分,并排除他人干涉的全能,是物權的一種,房屋產權指房產所有者按照國家法律規定所有的權利。 在我國法律規定中,“土地使用權”’與“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