號稱房地產 “穩定器”的物業稅,在經過了近兩年多的“空轉”之后,國務院于5月25日宣布:今年將研究開征物業稅。這一宣布引起了非常激烈的討論,無論是業內人士,還是普通購房都,都十分關注物業稅這事件。如今,中國的房地產行業正處于多事之秋,因而,圍繞物業稅展開的討論主要產生了如下兩大話題:1、房價會不會降;2、會不會加重民生負擔。今日,房產之窗編輯摘錄部份網友和業內人士的觀點,分類陳列于下,也許能撥開關于物業稅爭論的一些迷霧。
第一個好處是,為我國分稅分級財政體制在地方層面必須建設的地方稅體系,提供合理的支柱財源。
第二個好處是,物業稅將促進房地產市場健康、穩定的發展,這就與房價有關。
第三個好處是,物業稅將發揮在財富與收入方面再分配的功能,這是世界各國財產稅的共同特點。不動產保有環節的稅收,是一種財產稅,不是跟富人過不去,只是因為按照再分配的內在邏輯,有負擔能力的人理應多交一些稅。
有關開征物業稅的討論由來已久,然而始終未能敲定。爭議越多,越值得關注。這不,國務院昨天通過并對外正式公布了《關于2009年深化經濟體制改革工作的意見》。 一、有望為樓市炒房者敲響喪鐘。 雖然一些開發商仍然不承認房地產“暴利”說,但是我始終認為樓市泡沫還沒有破滅。房地產的暴利本質吸引了無數開發商盲目開發,剛性需求者是在增加但基本上是比較均衡的遞增,而投機性需求則是階梯式的遞增,遞增速率遠比真正的有效需求快得多。因此造成了一些地方政府背后導演,前臺由開發商和炒房者表演的一出房價上漲大戲。開發商不斷存放房源,以期獲得更高的利潤,房地產行業“泡沫”越積越大。從而真正有效需求者即自住購房者面對高高在上的房價只能望房興嘆,自愧不如,甚至被迫淪落房奴。 其實就想說樓市隱患炒房為最。上面的種種問題想解決,想穩定房價、限制房產投機,國家開征物業稅則成了必要和及時雨。從經濟理論來講,實施物業稅可以提高投機者炒房的成本,降低其收益預期,從而減少投機需求,通過市場供求關系達到降低房價的目的。在征收物業稅情況下,炒房成本極高,風險極大。這樣或許不能完全避免炒房投機的存在,但是相信大多數就得望而卻步了。 二、炒房行為的喪失將抑制房價過快上漲。 物業稅的開征讓大部分炒房行為消失了,這樣房價將喪失了上漲的一大引擎。房地產商或許會通過提高房價來轉嫁稅負,但是從長遠來看,持有房產的成本加大,必然會抑制投機性的炒房行為,減少了需求,勢必降低房價,讓房價回歸正常價值。 三、物業稅開征將直接降低房價。 黑居易在其博客中寫到,物業稅是一顆摧毀高房價的核彈,將傳導出一個房價大跌的強烈信號,將徹底終結投機成風、高價不降的房產暴利時代,將一定程度上打破地方政府與房產商聯姻的房產腐敗歷史,真正促進樓市走向健康、可持續發展的道路。 據有關統計,在目前的房價構成中,稅費及房產商利潤占到60%,建筑成本只占40%。房地產開發中土地占有的稅費太多,是房價過高的直接原因。如果將以往在房價當中一次性交納的稅費改成按年收取,那么,改革后房地產的開發成本將有大幅度降低。由于地價和相關稅費分70年交,目前售價6000元/平方米的房子,從理論上說,按3600元/平方米的價格銷售即可盈利。當然就有點像國外買房難養房更難的狀況了。 相信這一點也是開發商愿意看到的。 四、地方利益保障有助于規范土地管理。 目前我國實行的是“批租”土地使用制度,即用地者可以向政府購買一定期限內的土地使用權,而其中大部分稅費,用地者須一次性支付。 正因為這樣,過去地方政府通過房地產提高GDP政績、充實小金庫,開發商則從其中拿到不足為外人道的好處……當初物價部門要求公布房價成本,保障消費者的知情權,實際上遇到了一些地方政府和開發商的聯合抵制。因為地方政府往往與開發商之間有千絲萬縷的聯系,對房地產商的高額利潤只會睜一只眼閉一只眼,這也使得原本能夠算清的一筆賬變得算不清楚了。在這里,一些地方政府角色曖昧,處境不無尷尬。 同時,開發商為了拿到“批件”不得不上下打點,但用于對地方政府的“感情投資”則不得不轉嫁到房價上,這最終苦了的還是百姓。 而一旦開征了物業稅,地方政府的利益將有所保障。因為現行的土地批租制度將退出歷史舞臺,對于地方政府而言,土地將成為長期而穩定的財政收入來源。如果地方政府不再過多為“土地出讓金”張羅,而是將注意力轉到其他生產上,那么開發商和地方政府那一層剪不斷理還亂的曖昧關系將徹底終結了。 這樣,黑暗的土地出讓交易將被光明正大的手續代替,土地管理將步入正軌。 五、物業稅有助于調節貧富差距。 如果把物業稅看作房地產稅,實際上就是財產稅系列之一。所以,如果開征物業稅,就意味著中國開始征收財產稅了。因此,一旦把物業稅提到財產稅這個層面上,物業稅的開征具有填補中國現行稅制中財產稅缺失的特殊功能。就意味著中國真正啟動了調節貧富差距的工程。 物業稅的開征將使對貧富差距影響最大、具有基礎作用的財產有所觸動。 六、物業稅開征保障房地產業健康發展。 不管從土地制度還是從房地產市場運行上都存在一定的問題,作為國民經濟發展中的基礎產業及支柱性產業,房地產業具有產業鏈長、關聯度大、帶動性強的特點。如果根本問題不解決,就會使樓使問題孳生,泡沫越吹越大,從而房價越漲越高,百姓則離房子的夢想越來越遠,社會穩定將會受到挑戰。 如果物業稅能夠開征,將會摒棄過去收費不合理、不規范、不科學的惡習,直接結果就是,銷售轉讓環節稅費負擔減輕,降低開發建設成本;對于消費者而言,購房門檻越來越低,住房需求也就得以釋放,對經濟回暖的大好形勢起到促進作用。 總之,物業稅的開征并能有效實施將會使房地產業穩健發展,從而形成良性循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