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定條件則是根據法律規定,購房者可以退房的條件,綜合起來主要包括以下幾項:
(一)購房合同無效
根據《合同法》的規定,合同無效的直接結果是因合同取得的財產應予返還,具體到購房合同上就是購房者退還房屋,而開發商退還房款。從實踐來看,造成購房合同無效的常見情形有: 1、開發商無權處分該房產
主要有開發商未取得預售許可,房屋為共有財產而未經其他共有權人書面同意的,該房屋權屬有爭議,司法機關、行政機關依法裁定、決定查封或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屋權利等情形。 2、開發商存在欺詐情形
雖然時有購房者以此項理由請求退房,但實際中法院支持的并不多,主要是購房者對開發商存在欺詐故意與欺詐事實舉證困難所致。要防止此種情形的出現,購房者應盡量要求開發商將其每一項承諾落實為文字并予以簽字認可。
(二)套型誤差導致退房
根據《商品房銷售管理辦法》第十九條的規定,按套(單元)計價的預售房屋,套型與設計圖紙不一致時,或者相關尺寸超出約定的誤差范圍,合同中對此未約定處理方式的,購房人可以退房。
(三)面積誤差導致退房
(一)查看兩書。
購房者在查看房屋資料時,房屋的《住宅質量保證書》和《住宅使用說明書》原件是可帶走的,管線分布竣工圖有時也是附在《住宅使用說明書》中。購房者查看《竣工驗收備案表》原件需仔細,《竣工驗收備案表》是目前收樓環節中最應該注意的文件,按照有關規定,表上的每一項都必須報有關主管部門備案,缺少任何一項該樓盤都不能入住。 (二)注意先后順序。
購房者在沒有驗收房屋之前,不能簽署《住宅鑰匙收到書》,領取住宅鑰匙,辦理入住手續。因為根據《關于審理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下稱商品房買賣司法解釋)的規定,“交鑰匙”就算房屋交付使用。因此領取住宅鑰匙以后驗房發現問題,開發商只承擔房屋質量包修責任,而沒有逾期交房的壓力。 (三)購房者不能以開發商逾期交房責任沒有承擔為由,拒絕接收房屋。
在交房條件滿足的情況下,只要開發商依約發出了交房通知,即使你沒有按約前來接收房屋,也算開發商履行了交房義務。在開發商已經逾期交房且不存在免責事由的情況下,是否追究以及何時追究開發商違約責任完全是購房者自身的權利,除購房者明確表示放棄外,接收房屋本身并不意味著購房者放棄追究開發商違約責任。 (四)商品房交付過程中,購房者驗房的標準依據是《商品房買賣合同》和房屋建筑方面的法律及規范,因此《商品房買賣合同》中的約定就極為關鍵。
、、我在08年8月購買了一套商品房!但由于自己的粗心,在沒有看到五證是否齊全的時候和開發商簽訂了購房合同。
法定條件則是根據法律規定,購房者可以退房的條件,綜合起來主要包括以下幾項:(一)購房合同無效根據《合同法》的規定,合同無效的直接結果是因合同取得的財產應予返還,具體到購房合同上就是購房者退還房屋,而開發商退還房款。從實踐來看,造成購房合同無效的常見情形有:1、開發商無權處分該房產主要有開發商未取得預售許可,房屋為共有財產而未經其他共有權人書面同意的,該房屋權屬有爭議,司法機關、行政機關依法裁定、決定查封或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屋權利等情形。2、開發商存在欺詐情形雖然時有購房者以此項理由請求退房,但實際中法院支持的并不多,主要是購房者對開發商存在欺詐故意與欺詐事實舉證困難所致。要防止此種情形的出現,購房者應盡量要求開發商將其每一項承諾落實為文字并予以簽字認可。
您好,2種情況下可以無條件退房
1 開發商交房日期與合同上不符合
2 面積相差3%的希望我的回答對您有所幫助。
買賣雙方應當在合同中載明合同約定面積與產權登記面積發生誤差的處理方法,合同未作約定的,按以下原則處理:(注意這是未作約定,也就是強制性的規定)
1.面積誤差比絕對值在3%以內(含3%)的,據實結算房價款;
2.面積誤差比絕對值超過3%時,購房人有權退房。購房人退房的,房地產開發企業應在購房人提出退房日期30日內將購房人已付房價款退還給購房人,同時支付已付房價款利息。購房人不退房的,產權登記面積大于合同約定面積時,面積誤差比在3%之內(3%)的房價款由購房人補足;超出3%部分的房價款由房地產企業承擔,產權歸購房人。產權登記面積小于合同約定面積時,面積誤差比絕對值在3%(含3%)以內部分的房價款由房地產開發企業返還購房人;絕對值超過3%的房價款由房地產開發企業雙倍返還購房人。
根據你提供的資料,如果合同中沒有約定的話,1平方米/90平方米=1.11%,小于3%,是在允許的范圍內。
但是你所說契稅上漲到3%,這是不可能的,國家規定住宅的契稅不論面積多少都是成交價的1.5%,只有商業用房(也就是通常所說的門面)契稅是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