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交房以后三個月拿不到房產證,可以起訴開發商要求賠償損失,甚至退款。 根據《商品房銷售管理辦法》的規定,房地產開發企業應當在商品房交付使用之日起90日內,將需要由其提供的辦理房屋權屬登記的資料報送房屋所在地房地產行政
開發商不辦房產證有幾種前提 1:房子不屬于住宅性質,為40年小產權房 2:房子沒有交房,還在建造當中 您在購房的時候仔細看一下合同條款“出賣人應該在商品房交付使用后90日內 將辦理權屬登記需由出賣人提供的資料報產權登
怎么不給辦呢?不合理呀,樓主如果是通過中介買的話可以先和中介那邊溝通,不是就可以去當地土地規劃局去咨詢,再不行就可以走司法程序
按《商品房銷售管理辦法》第34條規定,開發商應在商品房交付使用后60日內,將需由其提供的辦理房屋權屬登記的資料報送房屋所在地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如開發商未按上述日期提交房屋權屬登記材料,致使購房者未能按約定期日或規定期日
現在開發商逾期交房的事件不少,我們在遇到開發商逾期交房的情況時,首先要看看自己與開發商簽訂的合同約定,有沒有關于違約金賠付這一條款;其次還要看開發商為什么不能按期交付房子,那什么又是逾期交房呢?遇上這個情況怎么辦?我們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