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商品房銷售管理辦法》的規定,房地產開發企業應當在商品房交付使用之日起90日內,將..." />
你好 “預售商品房的購買人應當自商品房交付使用之日起90日內,辦理土地使用權變更和房屋所有權登記手續;現售商品房的購買人應當自銷售合同簽訂之日起90日內,辦理土地使用權變更和房屋所有權登記手續。 由于出賣人的原因,買
產權證拖著辦不了,多數原因是開發商最后驗收過不了關,因為超出原先的規劃建房了! 建議:起訴需要較大成本,而且應形成業主委員會的規模進行起訴較有利,應先向相關部門投訴,如無結果再經仔細籌劃后向法院起訴. 注:在起訴之前
交房后開發商跑了, 房產證沒辦可以這樣操作: 業內人士指出,開發商破產后,購房者仍然可以按照程序向房管部門申請辦理房產證: 1、 購房者應到工商行政部門,查詢商品房開發企業是否按照法定程序進行了注銷; 2.
你好,根據現有法律的規定,辦理產權證是購房者自己的責任。開發商只是承擔必要的協助義務,即開發商必須提供自身掌握的購房者辦理產權證必須的材料,而且只有開發商辦理了產權的初始登記,購房者才能申請辦理產權證,如果是因為開發商沒
你好,這個情況很普遍,你研讀一下合同條款“出賣人應該在商品房交付使用后90日內 將辦理權屬登記需由出賣人提供的資料報產權登記機關備案”,——這句話的意思是開發商僅僅是把辦理產權證需要由開發商提交的資料報到產權登記機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