宅基地轉讓的法律規定 1、農村宅基地使用權的概念: 農村宅基地使用權是指農民為建自有房屋對集體土地所享有的占有、使用的權利。其權利主體是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的成員,具有身份屬性,其在一定程度上有福利性質。
買賣宅基地是違法的。《憲法》第十條和《土地管理法》第二條都規定,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侵占、買賣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轉讓土地,土地的使用權可以依照法律的規定轉讓。據此可知,我國是禁止進行宅基地買賣的,當然村民也不能拿宅基地來出
《物權法》規定宅基地使用權的取得、行使、和轉讓,適用土地管理法等法律和國家有關規定。《物權法》規定已經登記的宅基地使用權轉讓或者消滅的,應當及時辦理變更登記或者注銷登記。《土地管理法》,其中并沒有明確規定宅基地使用權不得
農村宅基地轉讓政策 (一)宅基地使用權連同房屋所有權轉移應符合一定條件 1、履行相關審批手續 《房屋所有權證》是確認房屋所有權的合法憑證,《宅基地使用證》和《集體土地建設用地使用證》是農民合法取得宅基地使用權的重要
《物權法》規定宅基地使用權的取得、行使、和轉讓,適用土地管理法等法律和國家有關規定。物權法》規定已經登記的宅基地使用權轉讓或者消滅的,應當及時辦理變更登記或者注銷登記。《土地管理法》,其中并沒有明確規定宅基地使用權不得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