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房屋手續是否齊全 (查看房產證,土地證,個別地區還有契稅證);
2、產權是否明晰無糾紛(是否有抵押,查封,離婚析產,繼承,共有權人狀況);
3、交易房屋是否在租 (須注意:買賣不破租賃);
4、土地情況是否清晰 (是否有土地抵押,查封等);
5、市政規劃是否影響 (是否在動遷紅線內);
6、房屋是否合法 (不要有違規搭建等,無法辦理過戶);
7、單位房屋是否侵權 (福利分房等);
8、水電氣暖物業費用是否拖欠,該房產內戶口必須遷移(特別是學區房) ;
9、中介公司是否違規 (選擇全國連鎖的正規品牌中介機構辦理,避免黑心中介吃差價等);
10、合同約定是否明確 (違約賠償責任)。
如能注意到以上幾點,對于交易雙方,都是非常公平,安全合理的!
你好,據我了解如下:
首先你要明確是否目前對方已經取得該房屋的所有權證(個人名下產權證和土地證),如果有,你和對方要準備的材料如下:夫妻雙方身份證,戶口本,結婚證,產權證,土地證,然后你們以書面形式約定一份協議:房屋售價,過戶時間,物業交接等問題,對方戶口什么時候遷出該房屋,夫妻雙方要簽字同意。你們一起直接到當地房管局辦理產權過后就可以了。你們自己最好預留幾千塊錢,等水電氣等費用結清了在補交給對方。如果該房屋對方沒有取得產權證,那么你的協議就應該寫的更為詳細一些,如:分幾次付款,什么時候過戶,交多少定金,什么時候交房給你使用,以后違約將如何賠償等。但是沒有產權證得房子,特別是集體產權這種,我建議最好不要買,你的風險非常大。就連以后產權能不能辦理還是個問題。
希望我的回答對你有所幫助。望采納!
二手房交易劃分為交易前、交易中和交易后三個環節,通常買賣雙方都會注意前兩個環節,而忽視了最后的環節,從而導致了一系列買房糾紛。比如沒有在房屋交接時對日常生活費用進行結算,買方入住后收到賬單時,才發現賣方欠繳大量費用,再找其結算時,原業主早已音訊全無,只好自認晦氣,補繳欠款。雖然相對于房價來說這部分費用數額不大,但買方心理上仍然無法求得平衡。
因此提醒大家,在收房做物業交割的時候一定要注意以下問題:
(1)結清水表賬單。交房之前,買家要詢問賣家是否已付清水費,同時別忘了保留交房日上個月份已繳納的水費賬單收據。
(2)告知電表狀況。在房屋交接驗收時,買家必須親自查驗電表有否移動、改裝、線路走向是否正常等,同時保留交房日上個月份已繳納的電費賬單收據。
(3)協助煤氣過戶。按照燃氣公司的規定,買賣雙方必須憑《房屋買賣合同》且已寫明本房價已包含燃氣設施費以及雙方的身份證、賣家在交房日前一個月已繳納的煤氣費賬單,一起到燃氣部門辦理過戶手續。對于沒有約定或約定不清的,燃氣部門可能將拒絕辦理。
(4)簽訂新的物業供暖協議。有供暖的城市要注意與物業簽訂新的物業供暖協議,以免影響來年供暖。
(5)結清電話費。有的家庭已經安裝了多條電話線路,買家要問清楚,并且在合同補充條款中約定是一根還是兩根線路,是普通電話線還是ISDN電話線,轉讓價是否包含電話線。購房者可以讓原房主將電話移走,然后另外申請安裝電話。如確因電話線路或號源緊張而非要賣家的不可,那么在交房前就要和賣家一起到電信部門辦截止到交房日的結算賬單,一并結清后,再辦理過戶手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