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商品房銷售管理辦法》第二十二條規定:不符合商品房銷售條件的,房地產開發企業不得銷售商品房,不得向買受人收取任何預訂款性質費用。 符合商品房銷售條件的,房地產開發企業在訂立商品房買賣合同之前向買受人收取預訂款性質費
簽訂認購書違反建設部規定、屬于違規行為,合同無法律效力,因而可以要回定金!
您好。很高興為您解答簽了認購書還能不能退定金的問題。首先應當了解認購書與定金的法律性質。認購書在于約束雙方在一定時限內就訂立房屋買賣合同繼續進行磋商談判,以最大誠意促使合同訂立。認購書簽訂后,出賣人必須保留房屋至約定磋商
關于定金能不能退這個具體要看雙方簽訂的協議或者合同,一般能退。如果不退,你看看你們簽的合同上面寫的是“定”金還是“訂”金,如果要打官司這兩個字的區別可大了。“定”是決定,“訂”是預訂。根據《民法通則》、《合同法》及《擔保
如果在繳納認購金時已經辦理了預售證,要看你的認購金的性質是“定金”還是“訂金”。如果是前者是不能退的,如果是后者是可以退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