必定有相關的政策,請查詢 農村土地的所有權屬于農民集體所有.國家征用土地,按國家有關部門規定補償. 1.土地的所有權是歸集體所有
土地一般是村集體所有;前三年平均產值的三至六倍;村集體;當然。開發征用耕地和房屋,必定有相關的政策,請查詢農村土地的所有權屬于農民集體所有.國家征用土地,按國家有關部門規定補償.1.土地的所有權是歸集體所有2.房屋宅基地所有權歸集體所有,不另外計算3.征用耕地的標準政府訴訟也可知道.
土地管理法 第二章 土地的所有權和使用權 第八條 城市市區的土地屬于國家所有。 農村和城市郊區的土地,除由法律規定屬于國家所有的以外,屬于農民集體所有;宅基地和自 留地、自留山,屬于農民集體所有。 第九條 國有土地和農民集體所有的土地,可以依法確定給單位或者個人使用。使用土地的單位和個 人,有保護、管理和合理利用土地的義務。 第十條 農民集體所有的土地依法屬于村農民集體所有的,由村集體經濟組織或者村民委員會經營、管 理;已經分別屬于村內兩個以上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的農民集體所有的,由村內各該農村集體經 濟組織或者村民小組經營、管理;已經屬于鄉(鎮)農民集體所有的,由鄉(鎮)農村集體經濟 組織經營、管理。 第十一條 農民集體所有的土地,由縣級人民政府登記造冊,核發證書,確認所有權。 農民集體所有的土地依法用于非農業建設的,由縣級人民政府登記造冊,核發證書,確認建 設用地使用權。 單位和個人依法使用的國有土地,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登記造冊,核發證書,確認使用權; 其中,中央國家機關使用的國有土地的具體登記發證機關,由國務院確定。 確認林地、草原的所有權或者使用權,確認水面、灘涂的養殖使用權,分別依照《中華人民 共和國森林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草原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漁業法》的有關規定辦 理。 第十二條 依法改變土地權屬和用途的,應當辦理土地變更登記手續。 第十三條 依法登記的土地的所有權和使用權受法律保護,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侵犯。 第十四條 農民集體所有的土地由本集體經濟組織的成員承包經營,從事種植業、林業、畜牧業、漁業 生產。土地承包經營期限為三十年。發包方和承包方應當訂立承包合同,約定雙方的權利和 義務。承包經營土地的農民有保護和按照承包合同約定的用途合理利用土地的義務。農民的 土地承包經營權受法律保護。 在土地承包經營期限內,對個別承包經營者之間承包的土地進行適當調整的,必須經村民會 議三分之二以上成員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的同意,并報鄉(鎮)人民政府和縣級人民 政府農業行政主管部門批準。 第十五條 國有土地可以由單位或者個人承包經營,從事種植業、林業、畜牧業、漁業生產。農民集體 所有的土地,可以由本集體經濟組織以外的單位或者個人承包經營,從事種植業、林業、畜 牧業、漁業生產。發包方和承包方應當訂立承包合同,約定雙方的權利和義務。土地承包經 營的期限由承包合同約定。承包經營土地的單位和個人,有保護和按照承包合同約定的用途 合理利用土地的義務。 農民集體所有的土地由本集體經濟組織以外的單位或者個人承包經營的,必須經村民會議三 分之二以上成員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的同意,并報鄉(鎮)人民政府批準。 第十六條 土地所有權和使用權爭議,由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處理。 單位之間的爭議,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處理;個人之間、個人與單位之間的爭議,由鄉級人 民政府或者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處理。 當事人對有關人民政府的處理決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處理決定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內,向人 民法院起訴。 在土地所有權和使用權爭議解決前,任何一方不得改變土地利用現狀。
你好,根據我國土地管理法律,土地所有權的主體只能是國家或者集體,個人不能成為土地所有權主體。我國土地法第四十二條 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照法律規定的權限和程序可以征收集體所有的土地和單位、個人的房屋及其他不動產。 所以,農村的土地所有權是歸集體所有的,希望可以幫到你。
目前,在對農村土地征收或征用過程中存在著諸多問題,主要原因之一是由于農村土地所有權主體缺位和虛化造成的。我國相關法律法規對農村土地所有權主體的規定相互矛盾,前后不一致,理論和實際脫節。農村土地集體所有權主體應該是農村某一區域或社區內以土地為主要生產資料、成員覆蓋該區域全體成員的一個集體經濟組織。這個區域可大可小,目前以自然村較為合適。這個集體經濟組織既有別于村委會,也有別于農村的其他各種經濟組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