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用住房公積金辦理按揭貸款共分7步,具體流程如下:1、借款人到住房公積金中心咨詢,領取申請表:由房屋買賣雙方及配偶(未婚或離異應出具證明),持賣方名下的《房屋所有權證》、《國有土地使用證》兩證原件,以及戶口薄、身份證和結婚證原件,到市住房公積金中心進行預登記,領取公積金貸款申請表。2、借款人向市公積金中心提交以下貸款資料:(1)公積金貸款申請表;(2)公積金繳存證明(或住房公積金對賬簿)及經濟收入證明;(3)所購房屋的評估報告書;(4)買賣雙方簽定的《存量房購房合同》;(5)原賣方名下的《房屋所有權證》、《國有土地使用證》(原件及復印件);(6)夫妻雙方身份證、戶口薄、婚姻證明(原件及復印件,單身職工應提供單身證明);3、住房公積金中心受理審批:市住房公積金中心受理借款申請人資料,審批確定貸款額度及年限;4、交易過戶:房屋買賣雙方到房產局及土地局辦理權證交易過戶手續;5、簽訂合同:借款人持已辦理交易過戶的權證及契稅完稅發票(原件及復印件)到市住房公積金中心,由市住房公積金中心出具貸款承諾書到指定銀行簽訂《借款合同》、《抵押合同》等貸款文件,賣方在貸款銀行開立存款專戶;6、辦理抵押:借款人到房產局辦理抵押房屋登記并領取《房屋他項權證》;7、發放貸款:貸款手續全部辦妥后,由市住房公積金中心將貸款資金通過銀行直接劃轉到賣房方已開立的存款專戶內。
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買房的流程?: 1、初審: 由住房資金管理中心對申請人提交的材料進行初步審查,包括申請人資格、貸款額度、貸款期限,初審合格以后,由中心出具《抵押物審核評估通知單》。 2、評估: 申請人持《抵押物審核評估通知單》到中心指定的評估機構,對所購買的房屋價值進行評估。經濟適用房不需要評估。 3、審核: 申請人持評估機構出具的《評估報告》以及中心要求的初審材料到中心進行貸款審核。如果合格,中心開具《住房資金管理中心擔保委托貸款調查通知單》。 4、辦理擔保手續: 申請人持《住房資金管理中心擔保委托貸款調查通知單》,按照自己選擇的擔保方式辦理擔保手續。如果選擇抵押+保證的方式,保證人應該出具書面的擔保函;如果選擇抵押+保險或第三人保證的方式,應該到保險公司投保或到擔保機構辦理委托擔保手續。 5、簽訂借款合同。 6、住房資金管理中心與受托行簽訂委托貸款協議。 7、借款人直接向住房資金管理中心提出貸款申請,受托行業可根據需要,代為收集借款人申請資料,統一交住房資金管理中心審核、審批。 8、住房資金管理中心對每筆貸款金額、期限、利率審批同意后,與受托行簽訂委托貸款合同。 9、受托行按照委托貸款合同約定,與借款人分別簽訂《住房公積金委托貸款抵押合同》、《住房公積金委托貸款質押合同》和《住房公積金委托貸款保證合同》后,辦理借款手續。 10、受托行將貸款直接劃入售房方在受托行開立的指定賬戶。
1、借款人向公積金中心各分支機構領取并如實填報《住房公積金貸款申請表》,同時附有關材料報送公積金中心審查;2、公積金中心各分支機構通過對借款人購房真實性及還款能力的審查,提出貸款額度和期限的建議,初審合格并經分支機構負責人簽署意見后報市公積金中心審批;3、公積金中心審查后作出準予貸款或不予貸款的決定,將貸款材料轉回各分支機構;4、準予貸款的,由公積金中心各分支機構將貸款材料轉受托銀行,由受托銀行通知借款人及抵押擔保當事人,并簽訂《住房公積金借款合同》,辦理抵押擔保手續;對不符合貸款條件的,由各分支機構通知借款申請人并說明原因;5、受托銀行向借款人發放貸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