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附屬設施征收契稅的依據。 (1) 采取分期付款方式購買房屋附屬設施土地使用權、房屋所有權的,應按合同規定的總價款計征契稅。 (2) 承受的房屋附屬設施權屬如為單獨計價的,按照當地確定的適用稅率征收契稅;
新房契稅征收標準: 按照現行契稅政策,個人購買住房實行差別化稅率。 1、根據規定,個人購買普通住房,且該住房為家庭唯一住房的,所購普通商品住宅戶型面積在90平方米(含90平方米)以下的,契稅按照1%執行; 2、戶型
合肥市商品房契稅征收標準首套小于90平方米的普通住宅是1%;90到144平方米的是1.5%;144平方米以上的是3%。非普通住宅及非住宅性質的都是3%。各地可調整,最高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