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宅、商用
你好,為您解答!應該在簽訂正式合同,并取得土地使用權證后,再確認為無形資產,并于確認的檔期根據使用年限計提無形資產攤銷。
根據《城鎮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和轉讓暫行條例》、《劃撥土地使用權管理暫行規定》等法規規定,企業對以劃撥方式取得的國有土地使用權沒有處分權。如果要以該土地使用權作為標的物設定抵押,必須經過具有審批權限的人民政府或土地行政管理
根據我國《城鎮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和轉讓暫行條例》第12條規定,居住用地70年;工業用地50年;教育、科技、文化、衛生、體育用地50年;商業、旅游、娛樂用地40年;倉儲用地50年;綜合或者其他用地50年。
《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第二十條 國家對土地使用者依法取得的土地使用權,在出讓合同約定的使用年限屆滿前不收回;在特殊情況下,根據社會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程序提前收回,并根據土地使用者使用土地的實際年限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