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財政部發布了《關于切實做好2012年保障性安居工程財政資金安排等相關工作的通知》,要求各級政府拓寬保障房資金來源渠道。那么,保障房資金來源究竟有哪些呢?保障房資金來源一應該加大中央政策實施力度,確保資金的足額流入保障性住房建設。自我國實行土地招拍制度以來,土地出讓收入逐年攀升成為了地方政府的重要收入來源也是城市建設,基礎設施配套建設的重要資金來源,所以地方政府對土地的依賴性很高,一些財政收入匱乏的城市表現更為突出,而保障性住房用地都是以財政劃撥為主,造成地方政府缺乏積極性,相關數據表明2010年國有土地出讓收入達到29109.94億元,扣除征地拆遷等補償成本性支出13395.6億元,土地出讓凈收益為15714.34億元,而其中用于住房保障的支出僅463.62億元,僅占土地出讓凈收益的2.95,%,而中央要求的土地出讓凈收益不低于10%的資金投入保障性住房的規定目標顯然沒有達到。所以地方在保障房的建設資金投入和運用方面仍然不足。保障房資金來源二雖然中央財政保障性的安居工程支出逐年增加,并且幅度很大,但是國家撥款必定有限,而保障性住房資金規模大,所以社會資金投資保障性住房是保障性住房建設的不可或缺的力量。運用“創新的財政支持方式”,引導社會資金投資保障性安居工程刻不容緩。各級財政部門要積極支持成立專門的企業,負責建設、運營、管理公共租賃住房等保障性住房,嚴格按照有關規定足額安排資本金,利用國家政策引導企業通過銀行貸款、發行企業債券、社會投資等籌集建設資金。也可以用“政府出地,企業出資”的方式吸引社會機構參與建設。保障房資金來源三保障性的住房成本有很大一部分是控制在各種稅費上的,要想降低建設成本就要切實落實稅費優惠政策,降低保障安住建設成本,要嚴格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落實保障性安居工程基金免繳政策,一律免繳土地出讓收入,落實營業稅、房產稅、契稅等稅收減免優惠政策。保障房資金來源是保障房建設的基礎,只有不斷拓寬保障房資金來源,才能推動保障房的更快發展。另外,明確保障房資金來源后,保障房資金運用管理也不容忽視,要確保資金專款專用,以防資金滯留、擠占和挪用等發生。
新國五條政策第一條嚴格落實地方政府房地產市場調控和住房保障職責。各地要從嚴把握和執行房價控制目標,進一步貫徹落實國務院確定的各項調控政策,房價過高的地區要加大調控力度,著力改善供求關系,促進房價合理回歸。(就是要各地政府繼續調控房價,嚴格按照中央政策執行,加大建設廉租房,如果廉租房完善了,以后我們就有機會租政府負責的房子,不僅房租很便宜,而且只要你不換,你可以租幾十年,其實相當于擁有固定住所了)第二條完善相關政策措施,加大政府投入和貸款支持力度,確保2013年1000萬套保障性住房11月底前全部開工建設。要切實抓好工程質量安全。建立健全公開透明的分配制度和退出機制,確保保障性住房分配公平公正、管理科學有序。(繼續加大保障性住房的投入,以后廉租房會越來越多)第三條繼續嚴格實施差別化住房信貸、稅收政策和住房限購措施,遏制投機投資性購房,合理引導住房需求。已實施住房限購措施的城市要繼續嚴格執行相關政策,房價上漲過快的二三線城市也要采取必要的限購措施。(就是從稅收、貸款利率上加大購買多套房子牟利的壓力,購買第二套房子的貸款利率升高,部分地區會限制購房數量,遏制投機投資性購房。)第四條認真落實2013年的住房用地供應計劃,確保保障性住房用地,加快普通商品住房用地投放。認真執行《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還是對保障房建設的支持)第五條規范住房租賃市場,抑制租金過快上漲。加強市場監測和監管,完善房地產市場信息披露制度。(加大對租金上漲的遏制,如果實施成功,就會避免我們個人的租房租金和商業樓租金的過快上漲)
要加快保障性住房建設速度,堅持從我國國情出發,滿足基本住房需要;堅持政府主導、政策扶持,引導社會參與;堅持加大公共財政的投入,同時發揮市場機制的作用;堅持經濟、適用、環保,確保質量安全。多渠道籌集廉租房房源,完善租賃補貼制度。重點發展公共租賃住房,逐步使其成為保障性住房的主體。加快各類棚戶區改造,規范發展經濟適用住房。建立穩定投入機制,加大財政資金、住房公積金貸款、銀行貸款的支持力度,引導社會力量參與保障性住房建設運營。完善土地供應政策,增加住房用地供應總量,優先安排保障性住房用地,有效擴大普通商品住房供給。優化規劃布局和戶型設計,落實工程質量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