區別在于;經濟適用住房是指已經列入國家計劃,由城市政府組織房地產開發企業或者集資建房單位建造,以微利價向城鎮中低收入家庭出售的住房。它是具有社會保障性質的商品住宅。具有經濟性和適用性的特點。經濟性是指住宅價格相對于市場價格而言,是適中的、能夠適應中低收入家庭的承受能力適用性是指在住房設計、單套面積設定及其建筑標準上強調住房的實用效果。經濟適用住房的價格按建設成本確定。建設成本包括征地折讓費、勘察設計及前期工程費、建安費‘小區內基礎設施配套建設費、貸款利息、稅金、1%一3%的管理費。經濟適用房以微利價出售。只售不租。其成本價由7項因素(征地折遷費‘勘察設計費、配套費、建安費、管理費。貸款利息、5%以內的利潤)構成。經濟適用房和普通商品房最大的區別有:1、土地是劃撥而非轉讓,所以經濟適用房買到的時候沒有土地使用權;2、經濟適用房的面積套型都有國家嚴格的規定;3、經濟適用房的購買必須滿足國家相應的規定,也就是人均居住面積和家庭人均收入必須達到當地的相應標準;4、經濟適用房的價格執行政府指導價,開發商不能隨意定價、調價;5、經濟適用房在不同地區在轉讓中有不同規定,一般都是在一定年限中不允許轉讓;6、經濟適用房在轉讓中需向國家補繳土地出讓金。
廉租房是指政府以租金補貼或實物配租的方式,向符合城鎮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且住房困難的家庭提供社會保障性質的住房。廉租房的分配形式以租金補貼為主,實物配租和租金減免為輔。經適房,即經濟適用房,是指已經列入國家計劃,由城市政府組織房地產開發企業或者集資建房單位建造,以微利價向城鎮中低收入家庭出售的住房。它是具有社會保障性質的商品住宅。具有經濟性和適用性的特點。公租房,即公共租賃房,是解決新就業職工等夾心層群體住房困難的一個產品。公共租賃住房不是歸個人所有,而是由政府或公共機構所有,用低于市場價或者承租者承受起的價格,向新就業職工出租,包括一些新的大學畢業生,還有一些從外地遷移到城市工作的群體。(1)廉租房和公租房中的租賃人對廉租房和公租房是沒有產權的。(2)經適房的購買人對經適房只有有限產權,因為他們并不能夠依照市場上的價格出售經適房,僅僅能依照政府規定的價格,賣給規定的買受人。廉租房同公租房之間的區別兩者都是有由政府建造或者出面向開發商購買的,由低收入群體遞交申請,經審批后,支付較市場價格低的租金而入住的房子。但是他們之間最大的區別在于兩種房屋面向的群體不同:廉租房針對城鎮居民中最低收入者,常規定家庭平均住宅面積需低于某個標準,不針對城市非戶籍人口,而公租房不僅僅針對城鎮戶籍居民中的最低收入者,也面向城市的非戶籍人口中的剛就業大學生,農民工等低收入群體。
統建住房是由政府建設部門統一建設、統一價格、定向出售的既具有商品房性質,同時又具有一定政策性住房性質的住房。集資建房和統建住房主要區別:一是建設主體不同,集資建房是單位組織建設;統建住房是委托房地產開發企業進行建設。二是土地取得方式不同,集資建房是利用單位自有土地;統建住房是通過出讓方式取得土地;三是住房價格構成不同,集資建房價格是以建房成本價向職工出售;統建住房是以建房成本價加上土地出讓費用、銷售稅費和3%以下的利潤構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