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建設部、國家發改委、國土資源部、人民銀行報送國務院的《經濟適用住房管理辦法》規定“經濟適用住房在取得房屋所有權證和土地使用證一定年限后,方可按市場價上市出售”。 根據《已購經濟適用住房上市出售有關問題的通知》規定:
經濟適用房規定5年后才可以上市交易 過戶給子女也要5年 房子建成或者發證5年任意一項到5年都可以交易 5年以內沒法進入市場 所以不能過戶 包括子女。而且過戶給子女也是要交一定過戶費的。 希望能幫到你。
經濟適用房過戶程序具體如下: 過戶的話辦贈予費用約為報稅價(即你們商定的房產轉讓價)的6%(公證費3%,過戶稅費3%)。但贈予過戶后,如果你們以后要轉讓房產,單一項個人所得稅就要交報稅價的20%。所以不建議采用贈予過戶。
1、5年內的房屋過戶,需要由賣方交納個人所得稅。5年以前的不需交。 2、第一次過戶要交納1.75%的訖稅(財政部門收取) 3、6元/平方米的手續費(房管局收) 4、房屋評估費按評估后總價的5‰收(評估事務所收)
經適房,需要原房主持有滿五年,再去繳納原房主名義土地出讓金和契稅,等稅費,辦理下原房主名義正規商品房的房產證,契稅證,以及土地證,此時住房才可以自由買賣,過戶,抵押,贈與他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