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建設標準和銷售對象。按照規定,經濟適用房每套住房一般控制在60-110平方米,而且主要面向家庭年收入三萬元以下的住房困難戶(該標準視地區而定,不同地區不同),同等條件下優先銷售給教師和離退休職工。2、購買程序。要購買經濟適用房,要由所在單位出具住房、收入情況調查和審查證明,如果是沒有固定職業的人可以由戶口所在地街道辦事處出具證明,交由經濟適用房項目建設單位進行審核,符合條件后才可以購買。3、價格問題。經濟適用房的價格是按保本微利的原則來確定的,最低的基準價為每平方米一千五百元,由于地段和交通等各方面情況的不同而房價也有所不同。4、經濟適用房的出售。如果是已經住滿了五年的經濟適用房,可以按照市場價格進行出售,但是出售后業主要按房屋成交額的10%補交綜合地價款;而不滿五年的則不能安裝市場價格出售。而且把經濟適用房出售后業主不能再購買經濟適用房和其他保障性住房,不過如果以原價出售給有購買資格的人則可以再次購買。
申請經濟適用房需要有相關部門提供的住房和收入情況證明。有工作單位的人員,申請經濟適用房需要提供由單位出具的住房和收入情況注明,說明是否享受福利分房的情況,以及在其他地址的住房性質,父母是否與其一起生活居住,包括月收入、年收入,以及其他需要說明的情況;如果沒有固定的工作單位,可由街道辦事處出具住房和收入情況證明。
申請經濟適用房需要有相關部門提供的住房和收入情況證明。有工作單位的人員,申請經濟適用房需要提供由單位出具的住房和收入情況注明,說明是否享受福利分房的情況,以及在其他地址的住房性質,父母是否與其一起生活居住,包括月收入、年收入,以及其他需要說明的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