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你要看土地使用證是什么性質的。如果是宅基地,那么是辦理不了的。要紅本的國有土地使用證才能辦理房產證。第二,如果是國有土地使用證,那么你要先到住建局,辦理報建手續,要符合規劃才行,不然,會被當違法建筑,會被強制拆除,而且還沒有得賠償。第三,你辦理了報建手續,按照規定時間建起了房子,要工程結算,繳納齊稅費,才能辦理每一層樓的房產證。
第一步,買房人發出退房通知。買房人可通過掛號信、傳真或者**的形式向開發商提出。因開發商責任導致退房,應由開發商承擔退房造成的損失,包括貸款利息、首付款的存款利息、購房的稅費等;如購房合同中約定了退房的賠償標準,按合同約定處理,合同約定的賠償標準不足彌補損失的,可另行要求賠償;因購房者貸款申請未批準,合同雙方對付款方式不能協商一致等原因導致退房的,開發商無需承擔賠償責任。第二步,15天內辦好各種手續。買房人提出退房要求后15日內,開發商應當退還買房人已經支付的全部房款,并且負責辦理買房人與貸款銀行解除或者終止合同的全部手續,在所述手續或者文件尚未簽訂前,開發商應當代替買房人向貸款銀行支付每月支付的本金與利息。第三步,開發商退還房款。開發商應當在買房人發出退房通知后,將全部購房款返還給買房人,并且辦理完畢公積金管理機構或者貸款銀行的還款手續。如果無法辦理完成前述內容,自買房人發出退房通知后第16日至買房人取得全部房款之日,開發商應當每天向買房人支付相應的違約金。申請方法(一)寫一個《退房申請》,在寫《退房申請》時一定要注意自己是否要承擔違約責任,如果要承擔違約責任,一定要明確違約金的數額或者違約金的計算方法;(二)如果退房申請獲得批準,和開發商簽訂《解除協議》,在《解除協議》中:1、明確什么時候去房屋管理部門辦理退房手續,2、明確什么時候退購房款,3、明確相應的違約責任;(三)在拿到退房款之前一定要保存好收據、合同等相關原件,以便發生糾紛時好維權。
1、所謂改合同就是現在的賣方先辦理退房,然后你再辦理商品房購房手續。2、手續上是你從開發商處買房,首付款當然是交給開發商了。3、你應該與開發商簽署購房合同,并辦理銷售備案等等都可以證明房子是你買的啊。4、這種操作方式沒有什么問題,與買新房手續完全一致。關鍵是你要清楚交易各方的關系,明確了關系才好明確責任義務希望可以幫到您
買房貸款辦好后,基本上不需要購房人辦理什么手續,剩下手續為:1、簽署貸款合同。2、等待銀行去當地房管部門做房屋抵押預告登記,完成后去銀行簽名。3、等待銀行放款的電話通知,期間保持手機的聯系暢通。4、領取購買房屋鑰匙。
現在很多開發商在我們買房子時候都說得好不好什么時候交房,到交房時都不會按哪個時間來交,很多都會推遲的,很多人抱怨買房難的時候,想要退房更不容易。在這個開發商手段層出不窮的時代,退房已經不是什么新鮮事了。那么延期交房退房要什么手續?一:什么情況下才可以退房1、開發商逾期交房構成根本違約(三個月以上);2、開發商擅自變更設計;3、房屋實測面積與合同約定面積不符;4、房屋主體結構質量不合格;5、約定期限內購房人未能拿到產權證;6、房子產權不清楚等情況。二:商品房退房手續辦理流程辦理退房手續時應該注意兩個重要問題:一是購房者要解除什么合同;二是解除這些合同的先后順序。當購房者和開發商在退房問題上達成一致意見的時候,需要解除的合同有兩個:一是購房者與開發商的買賣合同,二是購房者與銀行的借款合同。辦理退房手續,首先購房者要向開發商發出退房通知,可以通過掛號信、傳真、電話等形式;其次,是在十五日內,開發商應該退還購房者支付的全部房款,并且負責辦理買房人與貸款銀行解除或者終止合同的全部手續,在所述手續或者文件尚未簽訂前,開發商應當代替買房人向貸款銀行支付每月支付的本金與利息。最后,開發商將全部房款退給購房者,并辦理相關還款手續??偟膩碚f,買房前我們一定要認真仔細考慮清楚房子到底合適不合適,因為一旦簽字以后再想退房就麻煩多了,很有可能會造成金錢上的損失,更別提精神上的煎熬了。在辦理退房手續過程中,一定要盡可能將損失降到最低,退房時保險手續千萬不能忘,還有就是退房最好是在房產證下來之前進行,這樣會容易一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