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種土地出讓方式的具體程序:協議出讓程序市土地局根據市政府批準的出讓地塊方案向境內外發布出讓土地信息。有意受讓者提出用地申請,并填寫用地申請表。市土地局向申請受讓者提供出讓地塊的有關資料和規定。必要時向成片開發土地的有意受讓者提交土地開發建設方案。雙方協商達成一致意見。簽訂土地出讓合同,并繳付定金,按土地出讓合同規定,在付款期限內向市土地局及市政府賦予土地出讓職能的土地管理部門付清全部土地出讓金。受讓者在付清出讓金后,到市土地局辦理土地使用權登記手續,領取《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有土地使用證》。招標出讓程序市土地局制定出讓土地招標方案,報經市政府批準發布招標公告。有意投標人到指定地點購買土地使用規劃、投標須知、土地投票書、土地使用合同書文本及其它有關文件。市土地局向有意投標者解答有關出讓土地法規及出讓有關問題。投標者在規定的投標截止日期前繳納保證金(不計息),并將密封后的投標書投入標箱。市土地局組織有關部門組成評標委員會,主持開標、評標、決標工作。對有效標書進行評審,市土地局向中標者發出中標證明書,未中標者由市土地局退保證金。中標者在規定的時間內與市土地局及市政府賦予土地出讓職能的土地管理部門簽訂土地出讓合同,并繳納定金,保證金可抵充定金。中標者按合同規定支付全部出讓金后,到市土地局辦理土地使用權登記,領取土地使用證。拍賣出讓程序市土地局制定出讓土地拍賣方案,報經市政府批準后,發布拍賣出讓土地公告。市土地局向競爭者提供土地使用合同書文本、土地使用規劃及其他有關文件。驗證競買者資格,發放應價牌。市土地局主持拍賣競買,簡介拍賣地塊情況,宣布拍賣起價。競買者舉牌應價。競買獲勝者與市土地局簽訂土地出讓合同,繳付定金。競買獲勝者按土地出讓合同規定,在付款時限內向市土地局及市政府賦予土地出讓職能的土地管理部門付清全部土地出讓金。競買獲勝者付清全部土地出讓金后30日內,到市土地局辦理土地使用權登記手續,領取《國有土地使用證》。
三種土地出讓方式的具體程序:協議出讓程序市土地局根據市政府批準的出讓地塊方案向境內外發布出讓土地信息。有意受讓者提出用地申請,并填寫用地申請表。市土地局向申請受讓者提供出讓地塊的有關資料和規定。必要時向成片開發土地的有意受讓者提交土地開發建設方案。雙方協商達成一致意見。簽訂土地出讓合同,并繳付定金,按土地出讓合同規定,在付款期限內向市土地局及市政府賦予土地出讓職能的土地管理部門付清全部土地出讓金。受讓者在付清出讓金后,到市土地局辦理土地使用權登記手續,領取《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有土地使用證》。招標出讓程序市土地局制定出讓土地招標方案,報經市政府批準發布招標公告。有意投標人到指定地點購買土地使用規劃、投標須知、土地投票書、土地使用合同書文本及其它有關文件。市土地局向有意投標者解答有關出讓土地法規及出讓有關問題。投標者在規定的投標截止日期前繳納保證金(不計息),并將密封后的投標書投入標箱。市土地局組織有關部門組成評標委員會,主持開標、評標、決標工作。對有效標書進行評審,市土地局向中標者發出中標證明書,未中標者由市土地局退保證金。中標者在規定的時間內與市土地局及市政府賦予土地出讓職能的土地管理部門簽訂土地出讓合同,并繳納定金,保證金可抵充定金。中標者按合同規定支付全部出讓金后,到市土地局辦理土地使用權登記,領取土地使用證。拍賣出讓程序市土地局制定出讓土地拍賣方案,報經市政府批準后,發布拍賣出讓土地公告。市土地局向競爭者提供土地使用合同書文本、土地使用規劃及其他有關文件。驗證競買者資格,發放應價牌。市土地局主持拍賣競買,簡介拍賣地塊情況,宣布拍賣起價。競買者舉牌應價。競買獲勝者與市土地局簽訂土地出讓合同,繳付定金。競買獲勝者按土地出讓合同規定,在付款時限內向市土地局及市政府賦予土地出讓職能的土地管理部門付清全部土地出讓金。競買獲勝者付清全部土地出讓金后30日內,到市土地局辦理土地使用權登記手續,領取《國有土地使用證》。
對于已出讓的土地,土地出讓價不低于當地基準地價70%,保證金不低于出讓最低價30%。土地出讓方式是土地使用權取得者取得用地的一種方式,同時也是土地資產處置的一種方式。出讓的土地使用權是土地使用者向國家購買的一種財產權,土地使用者不僅可以占有、使用和取得土地收益,還可以獨立支配和處置土地使用權。土地使用權出讓方式有協議、招標和拍賣三種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