購買商品房你會看房屋價格,看地段、看戶型、看樓層等很多因素,但你關注過房屋產權年限嗎?一般情況下,開發商銷售住宅時會對外說產權70年,銷售商鋪會說產權40年之類的,然而,所買的房子真的有70年、40年嗎?房屋產權年限是什么意思呢?什么是房屋產權年限業內人士指出,房屋產權年限是指房屋建筑產權的歸屬年限,按建筑類型用地性質不同可劃分為民用住宅建筑,商用建筑和工業用建筑。一般情況下,住宅用地產權年限是70年;??綜合用地產權年限是50年;??商業用地產權年限是40年。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鎮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和轉讓暫行條例》第十二行規定:“土地使用權出讓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確定:1.居住用地70年;2.工業用地50年;3.教育、科技、文化、衛生、體育用地50年;4.商業、旅游、娛樂用地40年;5.綜合或者其他用地50年。”房屋產權年限從批地之日算房屋產權年限分兩個概念:一個是房屋本身的使用年限,另一個是土地使用年限。住宅用地的土地使用年限是70年,從該地塊取得之日起算。70年指的是該地塊的國有土地的使用年限,并不是房屋所有權的年限。房屋是個人的私人財產,享有永久的所有權和使用權。土地是國家的,一般說的使用年限70年就是指住宅用地的使用年限,這是土地出讓過程中確定的。實際上,現在的商品房的土地使用年限很少有70年的,大部分在30~60年左右。因為使用年限是從國家出讓時開始計算,加上開發周期,最短也得1~2年,到業主使用時,年限就不到70年了,如果開發商再囤積一段時間或者幾經轉手,就更短了,有可能是60年、50年、40年、30年。房屋產權年限期滿可自動續期我國現行的法律規定了建設用地使用權的期限,居住用地是70年,工業用地50年,商業用地40年,綜合用地50年。而房屋的使用壽命通常長于這個年限。這個問題對于私人購房尤其顯得重要,不少業主在購房時不禁產生疑問:當使用期限到了之后,房子還屬于自己嗎?《物權法》第一百四十九條規定:住宅建設用地使用權限期間屆滿的,自動續期。非住宅建設用地使用權期間屆滿后的續期,依照法律規定辦理。該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動產的歸屬,有約定的,按照約定;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