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在很多開發商在我們買房子時候都說得好不好什么時候交房,到交房時都不會按哪個時間來交,很多都會推遲的,很多人抱怨買房難的時候,想要退房更不容易。在這個開發商手段層出不窮的時代,退房已經不是什么新鮮事了。那么延期交房退房要什么手續?一:什么情況下才可以退房1、開發商逾期交房構成根本違約(三個月以上);2、開發商擅自變更設計;3、房屋實測面積與合同約定面積不符;4、房屋主體結構質量不合格;5、約定期限內購房人未能拿到產權證;6、房子產權不清楚等情況。二:商品房退房手續辦理流程辦理退房手續時應該注意兩個重要問題:一是購房者要解除什么合同;二是解除這些合同的先后順序。當購房者和開發商在退房問題上達成一致意見的時候,需要解除的合同有兩個:一是購房者與開發商的買賣合同,二是購房者與銀行的借款合同。辦理退房手續,首先購房者要向開發商發出退房通知,可以通過掛號信、傳真、電話等形式;其次,是在十五日內,開發商應該退還購房者支付的全部房款,并且負責辦理買房人與貸款銀行解除或者終止合同的全部手續,在所述手續或者文件尚未簽訂前,開發商應當代替買房人向貸款銀行支付每月支付的本金與利息。最后,開發商將全部房款退給購房者,并辦理相關還款手續。總的來說,買房前我們一定要認真仔細考慮清楚房子到底合適不合適,因為一旦簽字以后再想退房就麻煩多了,很有可能會造成金錢上的損失,更別提精神上的煎熬了。在辦理退房手續過程中,一定要盡可能將損失降到最低,退房時保險手續千萬不能忘,還有就是退房最好是在房產證下來之前進行,這樣會容易一些。
盡量不要把問題搞僵,追求最大的補償是你的目的,把開發商告上法庭不一定利潤最大。看你是否符合退房條件如在購房合同中已約定退房事宜,可依協議約定行事;也可對照《合同法》和《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的相關規定申請退房。從目前法律來講,退房條件主要包括約定條件與法定條件兩種。約定條件是指購房者與開發商在購房合同中約定可以退房的條件。如開發商延遲交房超過一定期限,小區規劃或配套設施不符合售樓廣告或售樓書所表達的內容,在一定期限內無法取得產權證等。根據《合同法》規定,既然雙方當事人已約定好退房的具體條件,且購房者又有證據證明該條件成立,那么購房者就可以通知開發商解除合同。這種情況下,一旦業主起訴,即使開發商推諉,也會得到法院的支持。因此,關鍵是看你的合同中約定是什么時間辦證,逾期辦證如何處理。按約定來做即可。你可以直接向開發商提出申請退房,步驟如下:1、書面提出開發商已經違約所以要求退房;書面申請至少兩份,請開發商收到退房申請的人員(哪怕是業務員也可以)簽收。上面要包含簽收日期。2、如開發商未給答復,或者不同意退房,則直接向當地城建局下屬的建管處投訴。3、這兩步99%會得到退房,如果還得不到退房,那么聘請律師按合同指定的糾紛解決途徑進行起訴(交給律師來辦);建議和律師簽訂風險代理合同,官司勝訴多給律師費(不超過開發商的賠償額度),敗訴不給錢。另外退房的書面申請要注意:一定要寫清楚退房的原因,是因為開發商違約所以才退房,具體措辭你可以參照你跟開發商錢的購房合同。祝你好運!
你這是什么房子啊?政府的經濟適用住房?如果是經濟適用住房要找房管局。如果是商品房質量問題,你要看是什么問題?如果只是維修類的問題,如水管有滲漏、門窗開關不正常、墻面有細小裂縫、墻面有小面積滲水等等,要向開發商反映,有物業就向物業反映,開發商要負責維修。如果是重大質量問題,如主體結構有問題(梁板柱)、有斷裂。先找房屋鑒定所鑒定,然后到法院起訴,退房并要求開發商賠償。
商品房退房違約金怎么算|商品房退房條件分享專題到:導讀:買了房子但是因為種種原因想著退房了,退房是一件苦差事,怎樣退房才不需要承擔違約責任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