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遷房是政府進行城市道路建設和其他公共設施建設項目時,對被拆遷住戶進行安置所建的房屋。安置的對象是城市居民被拆遷戶,也包括征拆遷房屋的農戶。隨著城市建設發展步伐的進一步加快,政府盡可能新建更多的安置房,不斷滿足拆遷戶的需
小產權房就是鄉產權、集體產權,不是國家國家頒布產權證的房產。所以嚴格意義上這房子產權上缺陷爭議一直都有,這類房子擔著風險既有法律、政策,也有買賣不便。但如果只是自己居住的話,問題不太大。你講的是幾百戶入住了,那就已經規模
小產權房不是法律概念嗎?我國法律并沒有規定小產權房,“小產權房”只是一個民間的說法,經常被大家作為依據援引的,往往都是相關部門的一些政策。民間上所說的小產權房指的是建在農村集體所有土地上的房子,主要是公寓型樓房。近幾年來
不屬于不動產,嚴格意義上屬于違法建筑。
政府從來就不能建設小產權房子 ,只是這種安置房5年內禁止上市交易 ,怕有風險的人輕易不敢買 ,5年后才給他房產證 ,所以 只有等到那時候才能辦理過戶手續 拆遷安置是政府行為,所以不屬于的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