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無論50年產權和70年產權,房屋的使用“年限”是從屬于土地的使用年限,也就是從開發商與國土和房產部門實際簽定《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的那一年開始算起,購房人實際上享受不到70年的使用權。 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期屆滿,
70年產權的房子屬于住宅用地,立項通常就是住宅,個別的項目寫的是酒店式,比如:博雅國際和華彩國際,這樣的房子是不可以注冊的;寫字樓的是50年的產權,政策方面是完全的已注冊的,有時可能只是對注冊的資料有要求,比如有的只有有
你好,40年產權的都是商用性質的,不能落戶。購房時要繳納的稅費有契稅(按購房款4%繳),維修基金(現在好像是50塊錢一個平方)。現在沒有什么商住兩用的,40年產權的就是商業用房,住宅是70年的。如果是自己要做生意需要買商
40年產權和70年產權的區別:1.目前首套房,在契稅方面70年產權房屋是總房款的1.5%,而40年產權房屋是總房款的3%。(例如:100萬元的房屋70年產權契稅就是15000元,而40年產權房屋就是30000元。)2.維
首先50年產權和70年產權只是個期限的問題,實質是土地使用權的問題,您所說的二者基本沒什么區別,房子買了始終是您的,這是毋庸置疑的,但是土地是國家的,目前土地使用權到期后怎樣進行延續,還沒有一個明確的說法!一般住宅開發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