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回遷房交房流程為:(一)回遷房,專指建立在國有出讓土地上,為私有房屋被拆遷人或者公有房屋承租人安置的,現在尚未取得但將來一定能夠取得個人房屋權屬證書的房屋。也就是說,建立在集體土地或者國有劃撥上的舊村(居)改造房屋不是本文討論的范圍。(二)未取得房產證回遷房能否買賣,買賣雙方簽訂的回遷房買賣協議能否有效?只要是出賣人有《拆遷協議》和《回遷證》,即取得對房屋的準所有權,有權對其所安置的房屋進行處分。因此,只要雙方意思表示真實,不損害國家、集體或第三人利益,在取得《房地產證》之前,可以轉讓房屋,買賣雙方簽訂的房地產買賣合同有效。對于回遷房買賣合同,還需要尤其注意以下幾點,并約定相應的違約責任。(一)一定要約定房產過戶和交房的時間簽訂回遷房買賣協議時,出賣人并沒有取得房產證,無法辦理過戶手續。因此,一定要約定房產過戶的時間,實踐中雖然不能保證何時取得房產證,但要寫明自取得房產證多少之日起辦理房屋所有權的轉移手續。簽訂回遷房買賣協議時,要確定具體的交房時間,若在簽訂合同時就是現房,則可以約定繳納首付之日即為交房時間。(二)嚴防“一房多賣”的發生回遷房買賣無法辦理預告登記,這就為出賣人“一房數賣”留下漏洞可鉆,一旦房價高漲,違約成本過低,出賣人極有可能將房屋出售給他人。在房屋買賣合同都有效的情況下,辦理了交付或者登記手續,才能產生物權變動的法律效果。出賣人將商品房數次出賣所簽訂的合同,不違反法律的禁止性規定,均應當是有效的合同。購房人一定要注意這一點。(三)買方不要一次性付全款沒有房產證的房屋買賣存諸多風險,違約責任的規制顯得非常重要。但要求違約方承擔違約責任,需要繳納法院訴訟費用、律師費,還需花費時間等成本。如果買房留有尾款,而賣方認為違約所得小于尾款時,買方的違約機會將會大大降低。當然,具體如何將為款留下,且能順利地完成買賣協議的簽訂,需要房產經紀人或者買方較高的談判技巧。(四)要求賣方的配偶簽名實踐中,回遷房一般屬于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根據婚姻法的有關規定,該房產應屬于夫妻共同財產,一方處分應當得到另一方的同意,否則可能產生兩類法律后果:其一,若房價上漲,而配偶借口不同意出賣房屋,則有可能產生無效的法律后果;其二,若在過戶之前,賣方夫妻離婚,則涉及到共同財產的分割問題。以上兩種情況,只要賣方配偶簽名,并輔之以必要的條款,則基本上能夠預防。希望我的回答可以幫助到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