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村土地屬于集體土地,只能由村集體成員申請集體土地使用權。只有在鄉政府規劃中,對集體土地進行征收征用,土地性質才能由集體土地轉變為國有土地,才能辦理國有土地使用證。
集體土地性質是不允許過戶的。 . 房屋買賣要有2證..一個是房屋所有權證..還有一個就是土地使用權證..現在一般都是合2證為1證了..名字叫做房地產權證.. 而你說的情況..只有房屋所有權而沒有土地使用權
集體土地性質是不允許過戶的。如果土地屬于農村集體的不能轉讓他人。村里同意,鄉里審核,縣土地部門審批。協議寫清雙方轉讓的內容、價款、履行期限、違約責任等,但集體土地使用權能否在你們之間轉讓,建議先咨詢村委或土地部門。
集體土地只有使用權和繼承權老人如果去世了 那就是就是繼承權的問題集體土地所有權 第十九條 土地改革時分給農民并頒發了土地所有證的土地,屬于農民集體所有;實施《六十條》時確定為集體所有的土地,屬農民集體所有。依照第二章規定
農村集體土地使用證的過戶僅限于本村村民。可以持原土地使用證、土地使用權移交證明(對方)、用地申請書、身份證和戶口本到村委會申請同意后,由鄉鎮政府和國土資源管理部門審核后,報縣政府批準。然后進行土地登記確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