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村宅基地使用權轉讓是需要具備一些條件的:
一、經本村委會同意;
二、轉讓人與受讓人為同村人;
..." />
農村宅基地蓋房暫時不可以貸款。 不過已經有專家做了提案《把宅基地建設抵押貸款權還給農民》 要使農民擁有自建房(宅基地)抵押權,法律和政策需要作重大調整: 1.農民宅基地使用權是用益物權,特別是宅基地上的房屋屬于農民所有
土地使用權出讓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確定:(一)居住用地七十年;(二)工業用地五十年;(三)教育、科技、文化、衛生、體育用地五十年; (四)商業、旅游、娛樂用地四十年;(五)綜合或者其他用地五十年。另外,加油站、加氣站用地為
我國現行法律明文規定宅基地使用權不得抵押。 《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法》規定:“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屬于農民集體所有”。 《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規定:“耕地、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體所有的土地使用權不得抵押”。
土地使用權出讓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確定:(一)居住用地七十年;(二)工業用地五十年;(三)教育、科技、文化、衛生、體育用地五十年; (四)商業、旅游、娛樂用地四十年;(五)綜合或者其他用地五十年。另外,加油站、加氣站用地為
1、宅基地上的房屋可以繼承,如果此后發生征占或糾紛,你可以為權利人。 2、宅基地使用權不能變更到你的名下。宅基地使用權的主體只能是村集體經濟組織的成員,也就是只能是該村村民。 《物權法》第153條規定,宅基地使用權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