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房交房條件
一般來說,商品房交付給業主時通常要符合以下條件:已取得建設工程規劃驗收合格證和房屋建筑工程竣工驗收備案證明材料;已取得用于房屋權屬登記的房屋測繪成果;商品房上存在的權利瑕疵已消滅;商品房為住宅的,開發商還應當提供住宅質量保證書和住宅使用說明書等。
具體來說,購房者在驗收房屋的質量時,還需要仔細查看一些材料,并且這些材料必須是原件,不能是復印件。如建筑工程質量監督站核發的建筑工程質量核驗合格證書、整棟樓的《建設工程竣工驗收備案表》、《住宅質量保證書》、《住宅使用說明書》、《保修卡》、《住戶手冊》等。
值得一提的是,購房者在驗房時,可以要求開發商出示合同中約定的證明文件。如果開發商拒不出示或者出示的證明文件不齊全時,購房者有權拒絕接受交房,并可要求開發商按照約定承擔延期交付的責任。
業主首先要仔細查看房屋面積與合同簽訂面積是否有差異,切記戶內和公攤面積一定要一起核查。戶內面積雖然容易測量,但是公攤面積的計算較為復雜,也是容易發生糾紛的地方,所以更需要仔細核查。
戶內面積核實之后,接下來就要查看房屋細節了。需要看的地方大致有:墻體及樓板是否有裂縫和墻皮脫落現象,防水工藝是否完善,防水材料質量是否過關。戶與戶之間、戶內各室之間隔斷墻及樓板隔音、減震效果好不好,墻體、屋面隔音、隔熱材料厚不厚。門、窗的密閉性是否達標,水、電、暖、氣的設計位置是否合理。公用設施設計是否合理,如樓梯間位置、樓梯寬度、電梯運行質量、公用照明設施、消防安全設施等等。
延期交房咋辦
有相關法律規定,如果開發商延期交房,購房者想解除購房合同前必須先催告,在催告過后接下來3個月,開發商仍然不交房的,購房者可以退房。所以說,一旦遇到延遲交房的情況時,購房者應當及時書面催告開發商交付房子。如果開發商在收到催告交房通知函后3個月仍然不能按時交房的,購房者可以要求退房,并可要求退還購房款,同時追究開發商的違約責任。
有些開發商會在辦理交房手續的過程中,要求購房者簽署一份房屋交接單。購房者需要注意的是,在簽署這類文件時,務必看清楚房屋交接單上的各項內容。如果購房者只是為了拿到鑰匙進行入室驗房,這就并不代表自己接受房屋,同意交房。而這些需要在房屋交接單上標注清楚,以免不必要的麻煩。
還有一種情況就是購房者認為房子尚且不夠交房標準而拒絕收房,開發商卻認為這是因為業主自身原因導致無法按時交房,并可能會要求購房者承擔因此而造成的各種損失。在這種情況下,一般來說,購房者們最好堅持廣大業主一起收房,并且嚴格按照有關規定和合同約束中的交房標準來執行。無論如何,購房者一定要學會用法律武器來維護自身合法權益
1. 《竣工驗收備案表》 ――最重要
《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竣工驗收備案表》是目前收房環節中最應該注意的文件。該表是建設部為規范工程竣工驗收備案的管理工作而制定的,它由設計、監理、建設單位和施工單位四方合驗后,在工程竣工15天內到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竣工備案。
《竣工驗收備案表》中的項目,只要送交主管部門備案后,發展商就必須對樓盤終生負責。所以《竣工驗收備案表》對房地產商有著嚴格的約束作用,按照有關規定,表上的每一項都必須報有關主管部門備案,缺少任何一項的話,這個樓盤就是“黑樓”,是不能入住的,購房者有權拒絕收房。
2. 《住宅質量保證書》
《住宅質量保證書》是開發商針對房屋質量及保修期限、范圍作出的承諾,必須作為購房合同的附件,與購房合同具有同等的效力。所以提醒收房者要仔細審查其中的具體各款,特別注意保修期限。
3. 《住宅使用說明書》
《住宅使用說明書》是針對房屋設計、施工及驗收中的具體技術指標,如抗震指數、墻體結構類型等作出的相關說明和提出注意事項。
4. 《建設工程質量認定證書》
5. 《房地產開發建設項目竣工綜合驗收合格證》
6. 實測面積登記表
開發商交房的法定條件
1、開發商應當提供《建筑工程竣工備案表》、分戶驗收表、面積報告實測報告及室內環境檢驗報告:
房地產開發企業交付預售商品房,應當取得建筑工程竣工驗收備案表;取得商品房面積實測技術報告書;符合預售合同約定的其他交付條件。
2、開發商應當提供《住宅質量保證書》和《住宅使用說明書》:
開發商在交付銷售的新建商品住宅時,必須提供上述兩書。若開發商不能提供上述任何一份材料,業主有權拒絕收房。
房地產開發企業交付預售住宅商品房,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1.法定條件,建設工程經驗收合格;向購房人提供住宅質量保證書和住宅使用說明書;
2.約定條件,達到預售合同約定的其它交付條件。
根據《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第十六條規定,建設工程竣工驗收又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1)完成建設工程設計和合同約定的各項內容;
(2)有完整的技術檔案和施工管理資料;
(3)有工程使用的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構配件和設備的進場試驗報告;
(4)有勘察、設計、施工、工程監理等單位分別簽署的質量合格文件;
(5)有施工單位簽署的工程保修書。